索引号:000014348/2024-2411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的通告
文号:魏政办告〔2024〕1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4-05-17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的通告
魏政办告〔2024〕1号
为有效防控美国白蛾危害,保护我县林木资源和生态安全,按照全市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在我县部分区域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以下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4年飞防工作定于5月22日—6月10日期间,根据虫情适时开展飞防,正常飞防作业约需2—3天时间。
二、飞防范围及面积
我县境内的城控区环城水系、民有河全段;魏祠公园、神龟驮城公园、民有湖公园等重点景区、园林景点;东风渠魏县境内全段;新(旧)定魏线、邯大路、邯大高速魏县段、魏峰路、新(旧)大牙线、安聊路、双边线、双蒋线、丛峰线等交通干道两侧;漳河县域南北大堤两侧全线;卫河北大堤;22个乡镇(街道)的重点村庄及造林大户。全县飞防作业面积12万亩。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是国家推广的先进技术,安全可靠,属安全飞行高度,不会对地面人、物造成伤害,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不要信谣传谣。
(二)飞防用药为低毒无公害药剂,且为超低量喷雾,不会对人及猪、狗、猫、鸡、鸭、鹅等家畜、家禽造成伤害。为确保安全,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的居民群众请不要在室外放置或加工食品,自行做好人、畜饮用水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三)飞防所用药剂对蜂、蚕、鱼、虾、蟹、蚂蚱、蛇、蝎、土元等有一定影响,请飞防区域内的养殖户自行做好防护措施。飞防区域内各乡镇(街道)负责对上述养殖户进行调查摸底,提前告知养殖户自行做好防护措施,特别是本辖区内所养殖的蜂类,在飞防前必须暂时迁离县境。
(四)飞机防治美国白蛾,是为了更好遏制美国白蛾的严重危害,保护来之不易的林业资源,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飞防作业期间不要围观,禁止对空燃放烟花爆竹、放鸽子等飞鸟、抛射石头等杂物,禁止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飞机起降点周围1公里内严禁无人机和无人飞行器放飞,避免干扰飞机正常作业。飞机作业时间段内禁止在飞防区域范围内从事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空作业。飞防期间,县公安部门要安排公安人员现场值班,维护飞防现场秩序稳定,禁止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确保飞防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