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32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3〕30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3-10-26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政办字〔202330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5


魏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食用菌产业的风险防范和灾后恢复能力,降低食用菌生产风险,维护产业持续稳定,增强全县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实现我县食用菌产业的提质增效和规模化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引,充分发挥保险机制风险管理功能,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政府支持的特色农业保险制度,县财政对农户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给予投保补贴。

二、工作目标

以香菇为先行先试,试点期限一年,然后根据实施情况,向全县推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消除种植经营户生产后顾之忧,提升其从事食用菌生产的积极性,推动全县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险范围及保额保费

1、保险范围参保对象以食用菌(香菇)产业基地、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带动或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种植大户、抗风险能力低的农户等为主体,种植规模达到50万棒以上

2、保险期间。根据食用菌(香菇)育棒时间和出棚时间,从2023年下半年菌棒进棚时起,至采收期结束止。具体时间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3、保确定。食用菌(香菇)每棒保险金额参考本地近三年平均产量和价格确定。菌棒成本险按照菌棒成本确定保险金额为4元;菌棒产值险菌棒成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综合参考因素,确定保险金额为6元。参保人自主选择,与承保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具体以保单载明为准。

4保费构成。县财政统筹上级、本级资金奖补保费的80%农户自缴比例20%应缴保费费率确定由承保公司依法依规确定。

赔偿处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赔偿处理等,均由承保公司依法依规在保单中予以载明。

四、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筹集、拨付,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及时申请拨付奖补资金。并会同县农业部门指导承保机构依据种植情况、市场价格波动及产量变动数据精算评估,共同确定费率。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确定承保保险公司会同财政部门指导承保机构依据种植情况、市场价格波动及产量变动数据精算评估,共同确定费率。做好对食用菌种植数量等信息的采集与核定工作。加强对食用菌种植户种植技术指导,提升种植户种植管理水平。在灾后及时开展测产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发布,发生灾害后及时出具相关气象证明。

保险公司:负责按照方案做好食用菌(香菇)特色保险的承保和灾后的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

有关乡镇政府:负责协助保险公司对投保信息进行登记并做好种植户自付部分保费收取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食用菌(香菇)特色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种植户抵抗风险能力,对保障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乡镇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推动,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县有关部门、乡镇、及保险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食用菌(香菇)特色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有关单位和乡镇及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单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乡村广泛宣传食用菌(香菇)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引导广大食用菌(香菇)种植群众算好经济账,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努力营造食用菌(香菇)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魏县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