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65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魏县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文〔2021〕20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1-06-25
魏政办文〔2021〕20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魏县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魏县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长办公会议(十六届〔2021〕18号)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魏县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
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主城区小学学生上下学家长没时间接送,下午“放学后、下班前”无人看管,小饭桌安全隐患多,不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高、教育教学质量差等家长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等问题,进一步服务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参照市政府《2021年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主城区小学: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
二、实施时间
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按照2021年暑假前先行试点(试点学校:县第二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暑假开学后全面铺开的思路,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开展。
三、实施内容
(一)午餐供应
1. 服务对象:县主城区有需求的小学学生。
2. 午餐午休时间: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放学后至下午上课前,负责学生午餐及餐后休息、活动的管理。
3.供餐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有食堂且能基本满足学生就餐的学校,采用学校自主经营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二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第三方餐饮企业(有条件学校设置卫星厨房,学校现场半成品加工)为学生提供午餐。
4. 管理教师: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
(二)课后服务
1. 服务对象:县主城区有需求的小学学生。
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学校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3. 服务内容:立足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 管理人员: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鼓励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负责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能力、健康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补助标准及经费安排
(一)教师补贴
午餐管理教师主要承担学生午餐及餐后休息、活动管理。课后服务教师主要承担下午课后学生校内活动管理与指导。
1. 午餐管理教师补助费,按每天每个班配备1名管理教师,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4个课时,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每天2个课时,每班每课时补助25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2. 课后服务补助标准仍执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教基〔2019〕11号)文件,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
(二)贫困学生优惠政策
对继续享受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午餐费用减免,按每生每天减免2元,减免的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统筹管理。县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县教体、财政、卫生健康、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为成员的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督促县政府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纳入对县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县教体局负责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做好规划安排、综合协调、管理指导、督查督办。县市场监管、卫健、交警、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供餐企业的生产、卫生、防疫、安全等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实施学校负主体责任。列入实施范围的小学是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组织实施到位,确保学生吃好、学好、休息好,让家长放心、群众满意。
(三)专款专用,经费保障。实施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的小学所需教师补助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午餐费给予补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部负担。除午餐费之外,严禁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魏县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魏县主城区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帆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郭常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军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组 员:王俊河 县财政局局长
闫凤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海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郭庆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晓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郭清莉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常粹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安民 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常态监管,督促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落实到位。
办公室主任:周军有(兼)
成 员:杜瑞荣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闫 丽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范文庆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苗云燕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军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石文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申清良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常 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清岭 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