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62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魏县“办不成事”窗口破解群众 “办事难”问题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1〕24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1-07-05
魏政办字〔2021〕24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魏县“办不成事”窗口破解群众
“办事难”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爱家乡、比担当、尚德善、拼贡献”教育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窗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办不成事”窗口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显著位置设立魏县“办不成事”窗口,专门为企业群众解决各种政务服务方面“疑难杂症”,“办不成事”窗口由县行政审批局每天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坐班值守,受理企业群众的“办不成事”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及时梳理反馈、分析原因、协调解决,真正把企业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放心事、顺心事、开心事。
二、规范窗口运行
(一)设置标识标牌。规范窗口名称为“魏县‘办不成事’窗口”,在窗口显著位置摆放人员信息公示牌。
(二)明确工作职责。“办不成事”窗口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要建立“办不成事”反映工作台账、制定窗口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负责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诉求,派遣受理工单、联系协调窗口人员整改、解决或解释答复,并全程跟踪督办;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办不成事”窗口交办问题的处理、整改等工作。
(三)规范工作流程。对于企业群众的“办不成事”诉求,窗口工作人员能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当场予以解决,让群众满意;对于当场不能协调解决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职责进行分类,立即派发给相关窗口、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四)严格工作时限。针对群众反映的“应办未办”事项,有关单位限定在3个工作日解决;对于由于政策等原因“不能办”的事项,有关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群众回复,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出具相关政策条例或依据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三、强化纪律保障
对于“办不成事”事项的办理推进情况,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进督办,县纪委监委要全程监督,对于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搞好协调配合,想方设法帮助企业群众把“办不成的事”办成办好,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