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38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文〔2021〕21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1-06-28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魏政办文〔2021〕21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魏县被确定为河北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试点之一,为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作用,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冀市监函〔2020〕905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重在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基本思路,遵循“市场主导、突出特点、精准施策、试点先行、广泛推广”的工作原则,复制推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先进试点区域经验成果,推动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根据县域特色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对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培训提升工作,力争2021年12月份前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50家。

二、工作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1年6月)

结合魏县行业特点,确定农业种植、制造业、食品为重点提升行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指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策划部署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宣传培训、推广工作,召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部署会。(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二)组织培训阶段:(2021年7月)

对接认证机构,对已获证企业分行业、分批进行培训;对新认证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按期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指导帮扶阶段(2021年8月)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以下称《指南》),组织对小微企业进行现场诊断咨询,评估企业优劣势和关键质量环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为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方案,使企业最终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升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四)认证提升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开展认证提升工作,对新认证企业进行认证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关认证证书;对已获证企业按照《指南》进行质量认证管理提升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

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效果进行评估,编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秀案例。选树2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的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负责人任组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宣传部、经济开展区、农业开发区、财政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联系认证机构、推动工作落实等。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有效开展,明确专人负责质量管理提升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员、手机号发送到邮箱wxbzk302@163.com。(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农业开发区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小微企业不少于10家,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分别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不少于3家。各乡镇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不少于2家。对质量认证管理运行卓越的企业,确定2家为标杆,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明确责任分工。县市监局负责统筹推进落实质量认证提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与认证公司对接开展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建立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优秀实践案例、总结实施经验和技术成果等工作。县宣传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宣传工作,对认证提升、培训指导、实施经验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和各乡镇负责推荐企业,配合县市监局与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小微企业负责开展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或完善)、运行、自我评价、体系改进提升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各相关单位、相关认证机构和企业要积极沟通,协同推进,共同保证提升行动的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展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四)加强宣传力度。通过融媒体、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质量月”“世界认可”等时间节点,深入宣传小微企业应用《指南》。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参加免费的线上培训,宣传省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平台”“质量专家答疑”栏目,向资深的ISO9001 认证专家线上提问。(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五)加大支持力度。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聘请认证公司为小微企业开展咨询诊断、服务指导、质量管理培训等活动,并在审核认证、建立体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帮扶新认证企业部分资金,保障活动开展。按照《指南》评选,对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标杆企业的奖励3000元,对新认证并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杆企业标准的奖励50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六)强化工作实效。要认真做好参与此项工作认证机构的筛选筛查,并督促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确保认证过程和结论完整、客观、真实、有效。相关认证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小微企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精准帮扶,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具有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附件: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帆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晓景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岳运东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农业园区办主任

成  员: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庆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彦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陈海林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王俊河  县财政局局长

        石书庆  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扶持政策,推进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实施,统筹协调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郭庆军同志兼任。


文件链接: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