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72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文号: 魏政办文〔2021〕13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1-04-09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魏政办文〔2021〕13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已经2021年3月10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县乡两级行政执法效率,根据省、市、县机构改革精神,以“县乡联合执法、完善机制、全面推进”为思路,初步实现全县行政执法网格化、全覆盖管理,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一支队伍,联合执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到各乡镇进行联合执法、共同监管,具体承担属地辖区内执法工作。执法时,需双方共同公开透明,依法处置。

第三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县各乡镇派驻执法人员并设立联合执法办公室,配备办公用品及相关执法设备,上墙执法规范和相关纪律要求,打造标准化执法办公室。

第四条 根据《魏县推进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魏办文〔2020〕48号)“对发生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主动接入、组织查处”的文件精神,在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主动组织查处,相关乡镇执法队要全面配合,呈现“集中力量办大案,集中职权破难题,集中治理出合力”的改革态势,产生“执法指头”变“执法拳头”的效应。

第五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负责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培训、执法规范,实现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证件“三个统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乡镇派驻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指导乡镇执法案件初审、报批、卷宗整理等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并全程指导。

第六条 建立健全县乡镇执法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在具体执法时涉及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职能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乡镇执法队配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对结果负责;涉及到乡镇执法清单职能的,由乡镇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程指导,乡镇对结果负责。

第七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罚没款统一上缴县财政。坚决杜绝收款不开票、公款私存、截留罚没款等违规现象。

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对所罚款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要实行公开透明,及时核对双方罚没款项;需公务支出的,双方共同向县财政申请工作经费,经费共同使用。

第九条 对辖区内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制止而未制止、应处置而未处置的违法建设行为,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新增违法行为管控不力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部门及司法机关。

第十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把这一机制运行好,打造“县乡联动,上下衔接”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



文件链接: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