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47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0〕6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0-04-09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魏政办字20206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0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全面提升承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5)《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邯政办字20207),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工作评价机制

(一)明确质量目标。县政府确定承办工作五项质量目标: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50%以上,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强化责任到位。承办单位要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股)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量化分解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承办工作牵头负责,抓好工作指导,听取承办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好组织和落实。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查督办,做好服务保障。承办科(股)室和承办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节点做好衔接,妥善处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加强工作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加大对政府系统承办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开展承办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增强承办工作活力;确定工作联系点,示范引领、点面结合,推动全县政府系统承办工作平衡发展。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落实工作,加强承办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承办队伍素质,努力提升承办工作整体水平。

(四)抓好绩效考核。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冀政办201332)和《邯郸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邯政办字2015155),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加强对承办工作的绩效评议,认真开展承办工作年度考核。

二、明确办理责任,加强综合分析

(一)认真梳理核实。各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逐件梳理清点。对需要调整主办单位、增减会办单位的县代表建议,要主动与相关承办单位协商确认,协商结果要在6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逾期未反馈的,一律不再调整主办单位。意见一致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确认后调整;意见不一致的,由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指定承办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下发《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清单》,承办单位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反馈。

(二)建立工作台账。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最终的交办清单分别编制《县政府系统承办县代表建议任务分解方案》和《县政府系统承办县政协提案任务分解方案》,逐件明确办理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对承担的办理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拟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和工作标准。根据办理任务分解情况,认真填写《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2),自确定承办任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代表委员,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三)加强综合分析。承办件在2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要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从整体上进行综合分析、抓住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炼出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和信息,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形成专题报告,报本单位负责同志决策咨询参考。专题报告应于确定承办任务之日起1个月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办理过程中,既要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个案研究,又要对同类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其内涵,认真谋划解决问题路径,增强承办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科学办理

(一)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规范承办工作行为;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理答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依法有据地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承办工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处理。

(二)实事求是办理。要实事求是地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提高承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凡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前瞻性较强的,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积极吸纳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争取列入规划、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因政策、条件制约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作出说明解释,取得代表委员理解。

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超出职责范围、需要向上级部门请示的问题,要边办理边请示、先请示后答复。办理时限内有结果的,及时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暂时没有结果的,要将请示过程等情况答复代表委员。不能以请示代替答复,也不能借请示转移办理责任或延误答复时限。

(三)突出重点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实施县政府领导领街督办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制,筛选确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承办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围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反映突出的问题,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筛选确定1-2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填写《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确定承办任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对县政府和本单位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要包案办理,召开专题会议,详细研究谋划;深入实地调研,加强协调督导;实行开门办案,主动走访问效。通过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办理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一方面实际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

四、规范工作程序,严谨处理答复

(一)分级负责办理

一是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的主办件由县政府负责答复代表委员,承办的会办件由县政府向主办单位反馈会办意见。有关承办单位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的主办会办责任分别研究办理,并在时限要求内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会办单位要将会办意见同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主办单位各1(含电子版),主办单位要汇总会办单位意见后将答复意见报送县政府办公室1(含电子版)

二是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委员,交承办单位分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分办单位分别单独答复代表委员。自确定承办任务之日起,会办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和结果答复代表委员。县代表建议答复函及会办意见分别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1份,县政协提案答复函及会办意见分别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各1份。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及会办意见采用机要、挂号或快递方式邮寄,也可以派人直接送达。县两会闭会期间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别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交办要求办理。

(二)强化复前审核

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首办责任制,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详实、直截了当、针对性强,解决措施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格式样式见附件5-16)。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比较复杂的,要抓住关键,逐项回答,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针对性答复。对多年多次提出的问题,要答复新情况新进展,不能简单重复往年答复情况。对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实行分类办理,具体问题具体回答。县政府办公室采取重点抽查和问题约谈等方式进行复前审核,确保办理和答复质量。

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重点审核把关,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并将有关答复函报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再正式作出答复。

(三)规范答复格式

一是统一行文格式,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行文对象是xxx代表(委员)xxxx位代表(委员);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政协提案答复函,行文对象是xxx单位。

联名提出的代表建议,分别答复联名的各位代表;联名提出的政协提案,只答复领衔委员。内容相同和相近的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可分别并案办理答复,并案答复函或并案会办意见要分别标明并案的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编号,以及提出代表建议的各位代表、提出政协提案的领衔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姓名(名称)。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不能并案答复。

二是分类标注办理结果。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见附件1)要在答复函首页文号(承办工作应有专属文件编号)正上方标明类别:提出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的,标明“A”;提出问题列入规划计划拟解决,意见建议拟采纳的,标明“B”;对提出问题作出说明解释的,标明“C”

三是依法标注是否公开。继续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工作。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列入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对由县政府办理的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有关承办单位要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并在答复意见或会办意见首页文号正上方标明。对同意公开的办理复文,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全文公开。对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也要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并在答复函或会办意见首页文号正上方标明。会办单位要主动、明确地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主办单位应与会办单位沟通确认公开情况。主办单位要在办理答复代表委员后,一周内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将答复函全文予以公开。凡未标注是否公开意见的,均视作同意公开。

对需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内容的,应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答复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承办单位要提供和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承办单位2020年度承办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底前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五、深化民主协商,提升承办效能

(一)加大开门办案力度。将加强民主协商贯穿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实行先协商、后答复,边协商沟通,边办理答复。大力推行现场办案、联合办案和会商办案等开门办案做法,创新办理方式和途径。倡导和推行网上办理,尝试媒体跟踪报道等做法,畅通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参政议政的渠道。承办单位,尤其是承办大户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筛选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制定开门办案方案,采取召开面复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邀请代表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对县政府及本单位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组织开展开门办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开展民主协商情况适时予以协调指导。

(二)全程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机制,做到办前坦诚沟通交流,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明确办理方案;办中主动求计问策,共商办理措施;办后诚恳汇报办理情况,虚心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积极改进有关工作。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敏感度较高、前瞻性较强,矛盾突出、情况复杂、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问题,承办单位尤其要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深入沟通交流,增进理解,形成共识。

(三)密切协作配合。一是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联合立案、联合督办联合考核等形式,共同提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效率。对承办单位之间办理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以及事项重要影响较大的问题实行会商办理,即由主办单位提出会商办理意见和方案,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邀请会办单位、相关代表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进行会商协调,取得共识后正式作出答复。二是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会办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坚决杜绝因推诿扯皮而影响办理进度。主办单位要履行牵头责任,充分吸纳会办单位意见,必要时主动会商会办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共同研究办理、共同走访代表委员。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准确地提出会办意见,及时送达主办单位,并通力合作做好走访工作。

六、强化督查督办,切实抓好落实

(一)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对日常承办工作进行台账管理,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事项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实行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比较集中和反馈不满意以及多年多次提出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承办单位要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层层抓督导,全力抓落实。坚持以问责促担当,对工作疲沓、进展不力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办公室予以约谈或给通报批评,并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适时开展承办工作联督联查。

(二)扎实复查,务实走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阶段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复查落实和走访代表委员工作,务求实效。要全面对本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逐件对照答复意见,跟踪问效,践行承诺。对承诺给予解决的,切实落地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积极推进实施;对工作取得新进展或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破解难题。要把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县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以及多次提出但进展缓慢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复查重点,全力推进落实,确保办理质量。承办单位要将复查落实情况填写《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见附件4),并于20209月底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汇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充分尊重代表委员主体地位和作用,认真做好走访代表委员工作。要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请进来”(汇报工作、座谈交流)等方式,逐人逐件直接走访,坚决杜绝委托走访和电话走访,努力取得代表委员对承办工作的理解和满意。对联名提出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走访领衔代表委员;对并案答复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别走访代表和委员。根据代表委员意愿,可以采取电话、微博、微信、视频等方式走访,并作好书面记录,最终做到100%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要明确走访重点:一是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涉及的代表委员;二是办理结果为说明解释和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提出者;三是对办理工作反馈不满意、提出异议和没有反馈意见的代表委员。走访后应及时填报《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见附件17)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做到走访一件报送一件、走访一批报送一批。全部走访情况于20209月底前报送完毕。

(三)重视反馈,持续跟进。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代表委员反馈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对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自接到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研究办理,改进完善工作,面对面沟通汇报,争取最佳效果,进一步研究办理情况要书面反馈相关代表委员及县政府办公室。

七、认真总结宣传,增强承办活力

坚持边办理边总结提高,要积极利用魏县党政网、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府、政协相关内刊等多种渠道,总结推广承办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承办工作成果,充分展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作用。承办单位为县级以上刊物提供稿件并被采用情况、受到县级以上媒体表彰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承办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全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于20209月底前将年度承办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总结要全面客观,注重发现和挖掘办理工作的特点和亮点,推动承办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参考标准

2.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3.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

4.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

5.承办单位答复市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6.承办单位答复市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7.承办单位报送市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8.承办单位报送市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9.承办单位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10.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11.承办单位并案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12.承办单位并案答复县政协委员行文格式

13.县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14.县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15.县人大代表建议并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16.县政协提案并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17.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5


1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参考标准

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A类)

(一)应当解决并且已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予以落实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已吸收采纳的。

(二)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客观条件等限制,不能全部解决,但积极采取措施使问题得到部分解决的。

(三)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明显相悖,答复中给予详细解释,说明道理的。

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B类)

(一)已列入五年发展规划或当年工作计划的。

(二)应当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制约当年难以解决,已经提出具体措施,列入本单位下年度工作计划的。

(三)需按程序报批才能解决并已经申报的,或正在协调解决,先行作出阶段性答复的。

三、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解释(C类)

(一)受客观条件制约,确实无法解决,给予详细说明解释的。

(二)从局部看有一定合理性,但同全局利益不相符甚至相冲突,不能解决,给予详细说明解释的。

(三)与事实不符,经过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说明调查研究过程和结果的。

(四)超出本级政府职权范围,需吁请上级政府支持,经过详细说明解释的。


2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承办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建议编号

提案编号

建议提案题目

管领导

承办科室

承办人及电话

说明:1、分别填写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责任分解情况。

2、此表务于明确承办任务之日起15日内送代表委员,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提案

3

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

承办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建议编号

提案编号

建议提案题目

管领导

承办科室

联系人及电话

说明:1、分别填写承办单位主办的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

2、此表务于明确承办任务之日起15日内送代表委员,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提案

4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

承办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建议提案编号

建议提案题目

答复情况

复查结果

备注

说明:1只复查主办件情况。

2答复情况简要概述办理结果,注明类别(A/B/C)。

3复查结果填写有无进展,有进展的说明情况。

4、此表由承办单位重新制作,并于20209月底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提案科。


5 承办单位答复市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B/C

(文件编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位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题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会办单位)。

6 承办单位答复市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B/C

(文件编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位委员)(党派团体称单位):

您(你们)(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案由)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办单位)。

7 承办单位报送市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文件编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题目)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8 承办单位报送市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文件编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委员提出的案由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9 承办单位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办理结果:(ABC

文件编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题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会办单位)。

10 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办理结果:(ABC

文件编号

对政协魏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党派团体称单位):

您(你们)(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案案由)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办单位)。

11 承办单位并案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办理结果:(ABC

文件编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 号(各件建议编号)建议的并案答复

xxxxxx代表(各位代表姓名):

你们提出的关于(各件建议题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会办单位)。

12 承办单位并案答复县政协委员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办理结果:(ABC

文件编号

对政协魏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 号(各件提案编号)

提案的并案答复

xxxxxx委员(各位委员姓名或政协参加单位名称):

你们提出的关于(各件提案案由)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办单位)。


13 县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文件编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题目)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14 县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文件编号

对政协魏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委员提出的关于(提案案由)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15 县人大代表建议并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文件编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并案会办意见

(各件建议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16 县政协提案并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是、否)

文件编号

对政协魏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并案会办意见

(各件提案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17

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承办单位: 走访时间:

代表委员姓名

建议提案编号

建议提案标题

走访地点

1.对办理态度的意见:

2.对办理工作及结果的意见:

代表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1.凡是承办的主办件一律全部走访,要求走访率100%

2.此表务于20209月底前送县政府办公室提案


文件链接: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