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51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9-07-15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魏政办201935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2019628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1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及相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樊中青  县政府县长

常务组长:赵金刚 县政府副县长

长: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志强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段文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主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房向军同志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成员因工作变动时,由对应的新任职领导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事件处理意见。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全县农产品(粮食、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负责动植物检疫与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定点屠宰等项工作;负责农业产品的检测工作,并逐步建立基地准出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做好全县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制度;加强林业生产基地建设及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林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有关执法检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支撑;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和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业、团体伙食单位食用农产品的检测。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功能区规划,并做好有关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批复等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重大农业投入品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农业(水产)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的保护,控制工业“三废”对农业(水产)生产环境的污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县广播电视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宣传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成效,树立工作典型,大力宣传优质农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制度

(一)协商议事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商议事制度的牵头单位,对涉及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方案、重大项目、经费预算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处理意见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决定。领导小组会议一般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常务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监管工作需要,要及时召集专业组和有关人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二)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安全认证、重点工作进展、领导批示办理进展等信息,特别是案情重大、情况紧急以及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按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根据情况,决定上报、公布或下发通报,或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简报发送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全县实行信息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