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14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2019年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9-05-05
魏政办字〔2019〕25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2019年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魏县2019年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
攻坚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2019〕-28)精神,全面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增量违法行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实现存量违法占地清零和“零约谈、零问责”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违法占地整治工作任务
(一)2018年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349宗,面积960.03亩(耕地面积701.84亩)。
(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图斑22宗,面积401.62亩(耕地面积390.69亩)。
二、违法占地整治工作原则和目标
严格按照“六必拆”、“五不补”、“四补办”的原则,坚持“拆补结合、以拆为主、应拆尽拆、能拆则拆”,实现“零约谈、零问责”。
(一)坚持完成规定目标。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降至15%以下,同时完成部署、整改、警示约谈、数据上报等规定动作。
(二)坚持违法占地清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图斑,2019年5月31日前坚决整改到位,全部消除违法状态,完成清零目标。
(三)坚持依法拆除到位。按照“六必拆”(不符合规划的必拆、涉及“散乱污”的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拆、涉及‘四区一线范围内’的必拆、以设施农业为名的非农建设必拆、料场等临时占地及临建必拆)原则,做好违法占地的拆除工作。
(四)坚持严格把关手续。按照“四补办”(省市重点项目补办、重大公益民生项目补办、重大基础设施补办、进园区项目补办)和“五不补”(2019年新增违法占地、存量违法占地应拆未拆除到位的、未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低效用地整改不到位、问责不到位的一律不补)原则,做到严格把关,应补尽补。
三、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是本次违法占地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谋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处置突发事件,彻底解决辖区内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违法占地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本次行动的安排部署、方案制定、案件移交、业务指导、成果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受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移送涉及土地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妨碍土地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县法院负责受理土地违法案件,依法审理涉地犯罪案件。
(五)县纪委监委要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地整治行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六)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督导工作,对违法占地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推进。
(七)县环保部门负责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列出违规用地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对帐销号,督导整改。
(八)县发改、住建、交通、环保、扶贫、教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做好违法占地整治行动的执法工作。
(九)县供电、水利部门负责做好违法用地的行为停水、停电工作。
(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做好用地手续补办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细化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以下达的整改任务为基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再排查、再清理,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杜绝弄虚作假,隐报瞒报。要把本辖区内所有存量违法占地和新增违法占地彻底清理出来,摸清工作底数,全部纳入整改任务。
(二)整改阶段(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20日)。
按照“拆补结合、以拆为主”的原则,确保全县违法占地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本辖区内整改任务和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摸清底数、对账销号,对不符合规划、涉及“散乱污”、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四区一线范围内’的、以设施农业为名的非农业建设、料场等临时占地及临建的,无条件坚决拆除到位,特别是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图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与此同时,严格按照“四补办”和“五不补”的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一定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符合补办条件的用地,逐宗制定补办方案,抓紧完善用地报批的卷宗资料,按要求上报到省自然资源厅。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31日)。县违法占地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整改进度,按照省、市的验收标准,逐图斑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办)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天一总结,一天一梳理,对整改结果进行综合评比排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做好成果上报、迎接北京督察局、省市核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安局、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监察委员会、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环保、供电、水利、扶贫、教体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县法院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违法占地整治行动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设同志兼任,负责违法占地春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共同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按照“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该问责的坚决问责”的原则,强力推进违法占地整治活动。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致使违法占地得不到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整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影响违法占地整治行动整体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不作为责任;对验收过程中,相互串通,徇私舞弊,影响验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完不成整改任务,被上级约谈、引起上级主管部门关注,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令第15号),对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不符合规划、占用基本农田、涉及“散乱污”、涉及“四区一线范围内”、以设施农业为名的非农建设、料场等临时占地及临建等6类违法占地拆除不到位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令第15号)对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县整改实效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做出深刻检查,并承诺整改到位时限。
(三)强化台账管理。攻坚行动期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指定专人,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建立全县违法占地整改台账,按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全县违法占地整改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发生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强化用地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重大建设项目业主要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将重点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规划优化项目选址,做好用地预审,防止改变用途、批少占多等违法用地问题发生。
(五)强化活动氛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开展灵活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全县社会各界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观念,为违法占地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奠定舆论基础。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积极宣传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影响恶劣的反面典型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附件:1、魏县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魏县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分组表
附件1
魏县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樊中青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索剑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 张晓景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 杰 县公安局局长
王瑞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刚 县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张建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王社海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克武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路金锋 县财政局局长
马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连福举 县水利局局长
祁彦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瑞学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周军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俊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路耀斌 市环境保护局魏县分局局长
路立志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郭洪海 魏州梨乡水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本勇 魏城镇镇长
王 磊 东代固镇镇长
闫文杰 棘针寨镇镇长
肖 宇 德政镇镇长
杨 磊 沙口集乡乡长
刘晓阳 野胡拐乡乡长
杨 峰 北皋镇镇长
申万民 仕望集乡乡长
樊永峰 前大磨乡乡长
郭建平 院堡镇镇长
吕纪强 双井镇镇长
韩振涛 南双庙镇镇长
王海雁 边马乡乡长
李 彬 大辛庄乡乡长
裴瑞涛 牙里镇镇长
张志勇 张二庄镇镇长
李振国 车往镇镇长
任乃忠 北台头乡乡长
张永利 泊口乡乡长
靳雪战 回隆镇镇长
高俊梅 大马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设同志兼任,负责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数据收集、上报等工作。
附件2
魏县违法占地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分组表
单位:宗、亩
序号 |
责任单位 |
图斑数 |
面积 |
执法组 |
执法保障组 |
责任追究组 |
1 |
东代固镇 |
6 |
8.6 |
孙雪峰 张大鹏 祝双银 王兵书 霍晓光 |
组 长:王 华
成 员:相关乡镇派出所所长 |
组 长:王社海
成 员:杨延民 魏清泉 |
2 |
棘针寨镇 |
6 |
4.71 |
|||
3 |
沙口集乡 |
13 |
53.25 |
|||
4 |
大辛庄乡 |
15 |
17.38 |
|||
5 |
大马村乡 |
2 |
2.39 |
|||
6 |
魏州街道办 |
15 |
19.15 |
张 军 石文胜 陈 浩 陈志斌 赵建华 |
||
7 |
魏城镇 |
18 |
22.73 |
|||
8 |
北皋镇 |
28 |
84.27 |
|||
9 |
前大磨乡 |
13 |
24.08 |
|||
10 |
院堡镇 |
15 |
23.59 |
|||
11 |
德政镇 |
16 |
27.25 |
高 峻 郝俊河 魏文彬 刘志国 史 磊 |
组 长:李卫红
成 员:相关乡镇派出所所长 |
|
12 |
野胡拐乡 |
8 |
14.24 |
|||
13 |
仕望集乡 |
9 |
11.53 |
|||
14 |
双井镇 |
15 |
32.79 |
|||
15 |
南双庙镇 |
19 |
39.97 |
|||
16 |
泊口乡 |
20 |
18.89 |
|||
17 |
边马乡 |
22 |
30.18 |
雷如岭 李卫杰 李永华 习志红 |
||
18 |
牙里镇 |
22 |
33.4 |
|||
19 |
张二庄镇 |
33 |
82.59 |
|||
20 |
车往镇 |
11 |
9.84 |
|||
21 |
北台头乡 |
12 |
20.32 |
|||
22 |
回隆镇 |
20 |
1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