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138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9-04-30
魏政办文〔2019〕22号
有关乡镇政府,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已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魏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2019年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攻坚之年,工作重心由工程建设转变为工程建设与选房入住、拆旧复垦同步推进的关键环节。为确保年度任务按时高效完成,结合省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制定我县年度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把握搬迁政策,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二、搬迁规模
经扶贫部门2018年对搬迁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区域为漳河河道内4个乡镇的12个村庄,搬迁人口总规模为2128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70人,同步搬迁人口18518人。2018年度已完成交钥匙335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4人(有4人交钥匙后死亡,现搬迁名单统计为320人)。2019年,我县需完成剩余17930人搬迁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50人。
三、安置方式
按照应搬尽搬、尊重搬迁对象意愿的原则,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我县的集中安置方式为建设移民新村安置为主,以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1人户2人户适当建设连排单间等形式为补充。分散安置主要为大屯村、南北拐村、野前村等搬迁群众自行安置。2019年安置的17930人中,集中安置1535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90人),分散安置257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0人)。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安置加快推进
按照国家确定的“保障基本”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为3000元,同步搬迁人口人均自筹为10000元。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可适当提高,但超出部分的费用全部由搬迁户个人承担。对同步搬迁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合选共住的,不得提高人均住房面积。对安置社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同步规划施工,加快推进安置区路讯水电气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学校、老年公寓、卫生室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村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满足搬迁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向群众交钥匙前要具备使用条件。
(二)分散安置严格管控
对采取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筹地方财力,确定每人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为2万元,签订拆除旧房协议的人均奖励标准为1.5万元。对分散安置的同步搬迁人口,每人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为1.5万元,签订拆除旧房协议的人均奖励标准为1.5万元。对选择自建(购)房的贫困户也要严格落实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和自筹资金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对投亲靠友的要开展镇村旁证,跟踪管理安置去向、后续保障等情况。落实县乡村包联责任制,实行县级干部包乡、乡村干部包户,避免“拿钱走人,花完返贫”现象发生。
(三)后续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及时跟进拆旧复垦。对分散安置人口,严格履行补助资金发放程序,签订拆旧复垦协议后及时开展旧村拆旧复垦工作;对集中安置人口,在交付钥匙6个月内必须入住新房并腾退旧宅,组织拆除。二是同步实施两区同建。每个集中安置区至少有1个扶贫微工厂、1个农业园区,同时结合各自区位条件,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种植养殖、务工就业、公益岗位、资源入股等多种措施,实现贫困户短期能脱贫、长远能致富。三是扎实作好社区管理。建强班子、配齐队伍,充分发挥社区组织服务群众的作用,确保搬迁群众事有人管、难有人帮、诉有人解。
五、进度安排
总体进度要求为: 4月底前集中安置工程住宅主体全部完工,两区同建加快推进。6月底前集中安置住宅工程全部完工;分散安置补助发放到位,启动拆旧工作。9月底前集中安置住宅工程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向搬迁群众交付钥匙,扶贫微工厂建设基本完成。12月底前拆旧复垦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根据各安置社区实际情况,具体工作进度目标要求如下:
(一)贺祥社区:4月底,社区管理队伍步入正规运转,启动旧村拆除工作; 6月底,实现李家口、段家庄村搬迁群众全部交钥匙,做到交付一户、搬迁一户、腾退一户、拆除一户,禁止存在领取钥匙后长期空置或装修后不入住的“两头占”现象;12月底,旧村拆除工作完成80%。
(二)江庄社区、和顺社区、洪湖社区、远邦社区:4月底安置工程主体全部完工;6月底住宅工程全部完工,组建社区管理队伍,启动分房选房工作,发布选房公告;9月底安置住宅完成验收交付,向搬迁群众交钥匙,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使用;12月底安置社区管理机构正常运转,产业园区投入使用。
(三)户村社区:4月底住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完毕,组建社区管理队伍,发布选房公告,开始分房选房工作;6月底搬迁人口实现交钥匙;9月底入住50%,启动旧村拆除工作;12月底旧村拆除50%。
(四)分散安置:4月底野前村分散安置人口补助发放完毕,完成拆旧工作;大屯、南北拐村分散安置人口台帐建立完成。6月底大屯村、南北拐村分散安置人口补助发放完毕,启动拆旧工作;12月底完成分散安置村的复垦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协同配合压实责任。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力谋划,对分管的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工作要做到经常调度研究,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严格把握三线原则。严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的“标线”,严守搬迁群众不因搬迁而产生大额举债导致难以脱贫的“底线”,严守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引导群众量力装修,不搞攀比;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及现场管理,让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安置住房验收合格后才能交钥匙,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置住房不得交付搬迁群众使用。
(三)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全过程的搬迁档案,一方面对搬迁对象的一户一档工作,随着工作进展及时补充相应的入档资料,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在完成搬迁工作后将一户一档移交县搬迁办保存;另一方面对各单位工作开展中产生的工作资料也要分类归档,集中管理。
(四)强化监督加强监管。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在资金使用上,县审计部门要关口前移、强化事中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另一方面在工作环节上,加大上级督查问题的整改力度,做好政策把控,防止工作出现偏差;同时严肃执纪问责,营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清正严明的工作纪律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