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498
发布机构: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7〕127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8-01-12
魏政办字〔2018〕2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7〕127号文件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2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7〕127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79号)精神,破除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创新驱动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魏县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7〕127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魏县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7〕127号文件
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2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7〕127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79号)精神,现对文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共6类24项。
一、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
(一)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审批体制改革,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行政审批局为唯一窗口,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新平台。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凡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事项、收费目录等,都以清单形式进行管理,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清单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推行“负面清单”“承诺制”等审批制度。(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企业登记电子化、注销登记简易化改革工作。在注册登记中推进“多证合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先对新业态实行“证照分离”等改革性举措。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加大事中事后管理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行政申批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企业缴税模式。优化办税模式,积极推进跨省市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尽早实现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推进“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新模式,最大化地便利企业缴税。(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将函授站、教学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设立由行政审批改为日常工作管理,加强新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一)创新知识产权转化机制创新。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运营、保护、维权援助体系。进一步创新执法手段,研究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成果保护制度,探索在线创意、研发设计、众创众包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作,推动成果收益权、处置权、股权激励等试点政策落实,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机制创新。(县科技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成果转化体系。对接国家、省技 术转移体系,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面向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活动。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培育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撂。(县科技局牵头负责)
(三)积极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积极推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参与或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积极参与建立京津冀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联盟,完善对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科研数据信息等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建设开放性的检测、试验机构,为我县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服务。(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财政科技资金利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探索建立利用财政科技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县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一)扩大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成长的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逐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鼓励县财政、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免费补贴和风险保障。稳步推动财政科技资金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扶持大学生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支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通过资金链聚合创新链、产业链。(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争取上级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积极对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等,争取在我县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和完善对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上级创业投资政策落实。积极配合财政部、省财政厅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椎广。深入落实创业投资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扩大“税银互动”合作范围,依托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外部门共享与应用。(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金融机构强化支持力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县内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指导辖区内银行增加信贷业务品种,并不断扩大放贷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性法人银行在县域内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营业网点等,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台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县金融办、县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机制。不断创新组织架构和信贷管理机制, 鼓励具备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窗口,支持“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依托新三板开展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县金融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邯郸市科技创新券制度。自2018年起,每年从县级科技资金中安排创新券兑付专项资金,鼓励县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县科技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一)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县内行业优势企业根据企业性质、行业特点、产业链分工及发展需求,积极利用驻邯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学科建设和科技资源优势,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县科技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引进外来创新创业智力。充分利用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等京津冀协同创新平台,积极吸引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来魏转移转化。利用京津众创空间品牌输出在我县建设分支机构,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争取国家在我县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协同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创业者深度合作,组建高端创新团队,提升创新源头供给能力。(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新业态行业与传统产业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发展“大智移云”、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商端高新项目。探索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监管和协同治理机制, 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双创”工作。支持县内优势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投升“双创”能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建设“双创”服务平台和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县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新兴经济数据统计体系建设。积极对接国家、省统计部门,加快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体系,按国家统计分类和指标,积极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服务。加强对分享经济等新兴经济活动的研究,科学测算评估新兴经济活动在经济增长、资源节约、劳动就业、收入税收等方面的贡献。做好全县新兴经济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创新完善科研教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对优秀人才可设特岗,实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优高素质人才引进环境。破除制约高素质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赋予高素质人才更大的流动自主权。进一步改革人才引进落地支持政策,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和多层次、多元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简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招聘程序,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为外来人才工作、居住、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抵押贷款、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和便利化服务。(县农办、县农牧局、县人社局、人行魏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一)加快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已经批复的省“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针对县内魏县魏邦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河北省级农民返乡创业园)、魏县高端紧固件产业创业创新服务基地(河北省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省“双创”示范基地的定位和特点,建立调度督导机制,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微生态,确保年度评价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工信局、县人社局牵头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争创省级以上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魏县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新型领军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全面推进各类专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汇聚合力搭建全要素、全创新链资源聚集的服务平台,复制推广试验、示范经验。(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