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6-26155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名称: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2026-01-1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河长巡查流于形式”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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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河长巡查流于形式 |
责任单位 | 魏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
整改目标 | 强化基层河长责任落实 |
整改措施 | 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对乡村级河长开展履职能力培训,确保河长熟知巡河职责,提高巡河效能;通过河北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后台数据对河长巡河轨迹开展抽查,确保不出现“打卡式”巡河现象。 二是自9月份以来,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河渠清“四乱”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河渠“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完善问题台账,确保各类问题动态清零。 三是强化河长制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河渠清理情况开展联合督查验收;完善“四乱”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乡级河长履职培训,提升乡级河长履职能力和对村级河长的指导能力。 |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