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26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邯郸市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泰名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号:魏自然资规字〔2024〕2号
主题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2024-07-16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邯郸市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泰名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魏自然资规字〔2024〕2号
邯郸市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临时用地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魏县东源街以东魏名路以北柏二庄村集体土地0.11409公顷,其中公路用地面积0.11409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和泰名苑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项目办公生活用房。
三、临时用地批准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四、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及时交还土地权利人。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0310-3521330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