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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名称:魏县司法局机构职责及领导分工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19-10-31

魏县司法局机构职责及领导分工

魏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魏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9号),设立魏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增加行政复议与应诉和督查审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法律库的管理工作,为县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的职责;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魏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围绕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调研,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负责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五)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组织、联络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和年度工作重点,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县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十ー)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督察工作。

    (十ニ)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负责聘请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间,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魏县司法局内设股级机构9个职能股(室),基层司法所21个。

    ()局机关

    1.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保密、文电、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督查审查股。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街道办入、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做好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3.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多镇(街道办)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攻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

      4.政工股。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

计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政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

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聘请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间,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全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司法鉴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编制鉴定人名册并公告;负责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负责对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仲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仲栽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

       8.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

      9.法律援助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业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基层司法所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管理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政法专项编制43名,股级职数21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魏县司法局人员总编制共6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7名。

五、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李振国(党组书记):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闫凤臣(党组副书记、局长):协助李振国同志抓全面工作。

连希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重大决定的法制审核、“放管服”、执法监督和督导、改革、协调、环境治理、三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双创双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孟文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公证管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警风警纪、作风纪律、巡视巡察、督查督办、精准扶贫等工作。

申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戒毒、反恐反暴等方面的工作。

王冀罡(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所建设、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乡村振兴、人民监督、扫黑除恶等工作。

申现峰(主任科员):负责组织人事、计划财务、节能减排、计划生育、妇联、工会、共青团、退役军人管理、老龄工作、殡葬改革、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保管理、综合治税、公积金、深改办(创制性改革)等工作。

赵发军(副主任科员):负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信访稳定、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市场、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马太喜(副科级干部):负责法治宣传、宣传报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情舆情、创建文明城市、三争两比、等工作。

史海峰(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各项目标考核、党建、行政管理、车辆管理、文电保密、民生工程、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由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