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6636

发布机构: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名称: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18-01-17

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

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县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全县性的体育竞赛计划和大型文艺、体育、旅游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活动。

(四)负责推动全县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领域的公共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

(五)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发展和基础文化建设。

(七)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八)负责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进出口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演艺活动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县文艺类产品、出版物网上传播的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包括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审核;负责对全县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

(十一)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动漫、游戏、体育、旅游领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对外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民办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和行业协会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以及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县从事广电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十四)监管全县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五)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的监管并按规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科教书的出版、印制及发行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出版物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印刷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出版物、娱乐县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工作。

(二十一)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体育、旅游交流工作,贯彻落实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旅游交流政策,代表县签定对外文化、体育、旅游合作协议,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体育、旅游交流活动。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体育、旅游事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化、艺术、体育类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县级文化艺术评奖工作。

(二十三)负责对全县文物、文化、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艺术研究事业的指导和管理。管理全县群众文化和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