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6606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名称:魏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18-04-10

魏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魏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县审计工作,编制全县审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地方性审计业务,落实好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

二、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财政部门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草案。

2、县直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决算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县直各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4、乡镇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5、县属经济实体和归口县直部门管理、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盈亏真实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县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

7、县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财务、现金、外汇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执行及结果。

8、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投资效益以及项目预算、决算情况。

9、县授权的计划、金融部门以及证券主管部门对社会集资和债券发行的情况和证券经营单位的金融活动情况。

10、县直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受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金、社会捐赠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

11、县直各部门、县属金融机构和乡镇借用的国外资金和使用的国外援助资金。

12、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审计的项目。

三、对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对上级部门授权的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财务、信贷、现金、外汇管理以及我县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

五、对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的严重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及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六、对审计中发现的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八、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九、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