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13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2024年第十四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文号:魏双随办〔2024〕20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4-07-11
魏县2024年第十四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4〕1号)、《2024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机办〔2024〕3号)、《2024年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魏双随办〔2024〕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抽查对象为燃气、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A风险按5%比例抽取,B风险按10%比例抽取,C风险按40%比例抽取,D风险按60%比例抽取,E风险按80%比例抽取。
二、抽查实施主体
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
三、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各参与单位依据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县住建局: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监督检查、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县消防大队: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县气象局: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魏县2024年第十四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参与部门为成员。
(二)强化各项保障。各部门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任务量制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统筹推进检查工作。
(三)强化抽查纪律。联合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抽检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四)认真总结经验。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沟通。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