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12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2024年第十三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文号:魏双随办〔2024〕19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4-07-11

魏县2024年第十三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魏县2024第十三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办〔20241号)、2024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办〔20243)、2024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魏双随办〔20244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4710日至2024830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抽查对象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A风险按5%比例抽取,B风险按10%比例抽取,C风险按40%比例抽取,D风险按60%比例抽取,E风险按80%比例抽取。

、抽查实施主体

县住建局、市监局

、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各参与单位依据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县住建局: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监督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的监督检查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县市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检查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第十三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参与部门为成员

(二)强化各项保障。各部门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任务量制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统筹推进检查工作。

(三)强化抽查纪律。联合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抽检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四)认真总结经验。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沟通。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