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774

发布机构: 魏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2023年1-6月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情况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3-06-26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2023年1-6月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情况
                      魏县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情况统计表(2023年1-6月)
填报单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抽查主体单位数量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
信息库
“双随机”监管信息公开数量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量发现并要求整改的环境管理问题数量未纳入“双随机”
监管的执法事项
数据库数污染源家数数据库个数入库执法检查人员数量入库的专家专技人员以及检测机构、科研院所数量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专项检查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开展非现场检查家次事项种类监管家次未纳入理由
总数一般排污单位家数重点排污单位家数特殊监管对象数量一般排污单位家次重点排污单位家次特殊监管对象家次开展抽查的专项个数检查家次活动次数检查家次
省级






















市级






















县级
1167139271124010117200251712022日常执法检查432非双随机执法检查
合计






















备注:1.抽查主体中,若无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则整行用“0”填写。
      2.省、市、县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总数的统计中,要剔除重复企业的统计数。
      3.“入库的专家专技人员以及检测机构、科研院所数量”分别列出数量并备注。例如“专家专技人员10人,检测机构、科研院所3个”。
      4.“开展非现场检查家次”一栏,仅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中,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的次数。
      5.“信息公开数量”一栏,统计时包含跨部门联合检查并公开的信息,重复信息只统计一次。
      6.“发现并要求整改的环境管理问题数量”一栏,是指检查发现、未达到下达行政处罚或行政命令,但要求整改的环境管理类问题的数量。
      7.“未纳入‘双随机’监管的执法事项”一栏,可注明是部分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部分联合执法、信访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