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977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魏交运【2021】109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1-12-29
魏交运〔2021〕109号
魏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编制了《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抽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除国务院有关部委安排的在本系统开展业务条线的抽查外(国抽),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均要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每次抽查均要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实现“工作平台之外无抽查”。各有关部门相关执法检查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
三、严密组织随机抽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
四、抽查计划调整。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各相关单位根据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监管重点、投诉举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实际,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备案,并说明调整理由,在批复同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附件: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魏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5日
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发起处室 | 联合处室 | 抽查时间 |
2022001 | 2022年魏县交通运输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2年魏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客运市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5% | 对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客运市场主体 | 运输管理站 | 安全科,法规科、路政大队、治超站 | 2022年5月至6月 |
2022002 | 2022年魏县交通运输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2年魏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货运市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5% | 对道路运输货运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货运市场主体 | 运输管理站 | 安全科,法规科、路政大队、治超站 | 2022年7月至8月 |
2022003 | 2022年魏县交通运输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3 | 003号 | 2022年魏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市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5%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市场主体(驾培、机动车维修等市场) | 运输管理站 | 安全科,法规科、路政大队、治超站 | 2022年9月至10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
魏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