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28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1-01-06
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各学校,局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股室按照《计划》抽查完结后,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法制安全股,由法制安全股汇总后报县双随办和市教育局。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6日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上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随机抽查工作的部署要 求,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严格随机抽查工作程序, 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动教育系统随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细化“一单两库”。相关股室要按照调整后的检查事项清单,科学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并根据执法证持证情况对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要根据执法人员职能划分、执法专长进行细化分工,提升监管效能。(牵头股室:法制安全股,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完成时限:3月底)。
(二)编制年度计划。相关股室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本着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股室2021年度抽查计划,报送法制安全股。法制安全股负责将各股室工作计划进行汇总梳理,完成2021年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牵头股室:法制安全股,责任股室:各机关股室,完成时限:3月底)。
(三)严格工作程序。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抽查方案,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确定抽查对象要通过网上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财务审议、调查咨询等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应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股室:法制安全股、组织人事股,完成时限:年底前) 。
(四)提升监管效能。相关股室要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靶向性,加大重点区域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抽查力度,探索建立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和震慑力。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完成时限:长期)
(五)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结合教育职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断提高我县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责任股室:机关各相关股室)。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相关股室要强化对随机抽查事项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学校、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强化执法人员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学校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开展专项督查问效。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内部股室联络沟通,法制安全股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相关股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提升检查效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三)纳入年终考核。县教体局将各股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月报情况如实登记,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
1.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监管对象名录库;
3.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魏县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 年教育部令第 23 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2.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 8 号《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 |
2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 年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 号)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学校食堂设备环境、采购储存、从业人员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 |
3 |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预案、设备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 | |
4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体育工作条例》(1990 年 3 月 12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 会令第 8 号)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 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对体育课开设、教师配备、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活动开展等情况。 | |
5 | 民办学校督导 | 民办学校督导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 校实行督导”《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日常监督”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学校规范管理;学校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 |
附件2
魏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 | |||||
序号 | 类 别 | 名 称 | 序号 | 类 别 | 名 称 |
1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一中学 | 40 | 乡镇中心校 | 北皋镇中心校 |
2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二中学 | 41 | 乡镇中心校 | 北台头乡中心校 |
3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二中学分校 | 42 | 乡镇中心校 | 车往镇中心校 |
4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三中学 | 43 | 乡镇中心校 | 回隆镇中心校 |
5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四中学 | 44 | 乡镇中心校 | 泊口乡中心校 |
6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五中学 | 45 | 乡镇中心校 | 南双庙乡中心校 |
7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五中学分校 | 46 | 乡镇中心校 | 双井镇中心校 |
8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六中学 | 47 | 乡镇中心校 | 边马乡中心校 |
9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七中学 | 48 | 乡镇中心校 | 大辛庄乡中心校 |
10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八中学 | 49 | 乡镇中心校 | 大马村乡中心校 |
11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德政中学 | 50 | 乡镇中心校 | 牙里镇中心校 |
12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大辛庄中学 | 51 | 乡镇中心校 | 张二庄镇中心校 |
13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牙里中学 | 52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新实验一中 |
14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车往中学 | 53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益民中学 |
15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车往镇中学 | 54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城西完小 |
16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北皋联合中学 | 55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汇英小学 |
17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特殊教育学校 | 56 | 民办中小学 | 魏城镇英汉实验小学 |
18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沙口集乡中学 | 57 | 民办中小学 | 魏城镇马于村曙光小学 |
19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一完小 | 58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魏城镇裕华小学 |
20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一完小康町校区 | 59 | 民办中小学 | 牙里镇世纪星小学 |
21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实验学校 | 60 | 民办中小学 | 牙里镇靳庄育才小学 |
22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三完小 | 61 | 民办中小学 | 牙里镇任村红太阳小学 |
23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五小学 | 62 | 民办中小学 | 牙里镇前大堡功读完小 |
24 | 普通中小学 | 魏县第六小学 | 63 | 民办中小学 | 牙里镇莱克实验小学 |
25 | 幼儿园 | 魏县县直幼儿园 | 64 | 民办中小学 | 牙里镇向阳小学 |
26 | 幼儿园 | 魏县县直第二幼儿园 | 65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牙里镇育华中学 |
27 | 中等职业学校 | 魏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66 | 民办中小学 | 双庙乡申铺育英小学 |
28 | 直属成人教育机构 | 魏县成人学校 | 67 | 民办中小学 | 双庙乡聂街育才小学 |
29 | 直属校外教育机构 | 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 68 | 民办中小学 | 南双庙乡河岸上花蕾小学 |
30 | 在职教师培训机构 | 魏县教师进修学校 | 69 | 民办中小学 | 南双庙乡王村晨光小学 |
31 | 乡镇中心校 | 魏城镇中心校 | 70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双庙乡白鸽教育实验小学 |
32 | 乡镇中心校 | 棘针寨乡中心校 | 71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双井育才中学 |
33 | 乡镇中心校 | 东代固镇中心校 | 72 | 民办中小学 | 双井镇向阳小学 |
34 | 乡镇中心校 | 德政镇中心校 | 73 | 民办中小学 | 双井镇河南村英才小学
|
35 | 乡镇中心校 | 沙口集乡中心校 | 74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双井镇翰林小学 |
36 | 乡镇中心校 | 野胡拐乡中心校 | 75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双井镇育人小学 |
37 | 乡镇中心校 | 仕望集乡中心校 | 76 | 民办中小学 | 泊口郭也冲育人小学 |
38 | 乡镇中心校 | 前大磨乡中心校 | 77 | 民办中小学 | 泊口崔也冲育才小学 |
39 | 乡镇中心校 | 院堡乡中心校 | 78 | 民办中小学 | 泊口乡振华小学 |
79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泊口乡精英小学 | 11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院堡镇况庄红星幼儿园 |
80 | 民办中小学 | 大辛庄乡庙西星光小学 | 125 | 民办幼儿园 | 院堡镇蓝天品格幼儿园 |
81 | 民办中小学 | 大辛庄乡启智小学 | 12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棘针寨乡家硕幼儿园 |
82 | 民办中小学 | 边马乡紫岗完小 | 12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皇家宝贝幼儿园 |
83 | 民办中小学 | 边马乡朱村育红小学 | 12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魏都幼儿园 |
84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边马二教创新学校 | 12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阳光幼儿园 |
85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拥军学校 | 13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腾龙幼儿园 |
86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张二庄镇朝阳实验小学 | 131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悦童幼儿园 |
87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东代固乡兴华尚德小学 | 132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安琪儿幼儿园 |
88 | 民办中小学 | 车往镇兴华小学 | 13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致德国学幼儿园 |
89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野胡拐乡红湖小学 | 13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马于村曙光幼儿园 |
90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野胡拐乡阳光小学 | 13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蒲公英幼儿园 |
91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大马村乡博睿小学 | 13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金色摇篮幼儿园 |
92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大马村乡育才小学 | 13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童心幼儿园 |
93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大磨乡清华学校 | 13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金色阳光幼儿园 |
94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北皋镇晨光小学 | 13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向阳幼儿园 |
95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棘针寨乡育才小学 | 14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莱克幼儿园 |
96 | 民办中小学 | 沙口集小斜街英才小学 | 141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世纪星幼儿园 |
97 | 民办中小学 | 张二庄镇一行小学 | 142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靳庄育才幼儿园 |
98 | 民办中小学 | 魏县张二庄镇蓝天实验小学 | 14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任村红太阳幼儿园 |
9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神童幼儿园 | 14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庙乡申铺育英幼儿园 |
100 | 民办幼儿园 | 魏城镇小天使第二幼儿园 | 145 | 民办幼儿园 | 双井童谣幼儿园 |
101 | 民办幼儿园 | 魏城镇梦之园幼儿园 | 14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泊口乡郭野冲阳光幼儿园 |
102 | 民办幼儿园 | 魏城镇神童第二幼儿园 | 147 | 民办幼儿园 | 边马乡紫岗永安幼儿园 |
103 | 民办幼儿园 | 魏城镇红缨幼稚园 | 148 | 民办幼儿园 | 二教创新幼儿园 |
104 | 民办幼儿园 | 魏城镇天宇幼儿园 | 149 | 民办幼儿园 | 朱村育红幼儿园 |
10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神童品格幼儿园 | 150 | 民办幼儿园 | 沙口集乡博士星双语幼儿园 |
10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神童第三幼儿园 | 151 | 民办幼儿园 | 东代固乡英华幼儿园 |
10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红黄蓝梨城幼儿园 | 152 | 民办幼儿园 | 仕望集乡晨光幼儿园 |
10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蓝天幼儿园 | 153 | 民办幼儿园 | 回隆镇乐福幼儿园 |
10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小白鸽幼儿园 | 15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回隆镇明天幼儿园
|
11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新天地幼儿园 | 15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东代固乡兴华尚德幼儿园 |
111 | 民办幼儿园 | 沙口集乡大杨庄锦玉幼儿园 | 156 | 民办幼儿园 | 野湖拐蓓蕾幼儿园 |
112 | 民办幼儿园 | 张二庄镇蓝天双语幼儿园 | 157 | 民办幼儿园 | 回隆镇时代幼儿园 |
11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神童嘉禾幼儿园 | 15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金光幼儿园 |
11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开元幼儿园 | 15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魏都第三幼儿园 |
11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新天地第二幼儿园 | 16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汇佳幼儿园 |
11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梨花实验幼儿园 | 161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贝尔幼儿园 |
11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致尚安琪儿幼儿园 | 162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魏城镇神童第五幼儿园 |
11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野胡拐乡阳光幼儿园 | 16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野胡拐乡金华幼儿园 |
12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功读幼儿园 | 16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牙里镇前大堡燕飞幼儿园 |
121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边马乡南冯堤起航幼儿园 | 16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边马乡紫岗恒庆幼儿园 |
122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边马乡金太阳幼儿园 | 16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大马村乡育才幼儿园 |
12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大辛庄乡小英豪幼儿园 | 16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大辛庄乡启智幼儿园 |
12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大辛庄乡庙西星光幼儿园 | 16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东代固镇天宇第三幼儿园 |
16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东代固镇神苗幼儿园 | 179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东代固镇阳光幼儿园 |
17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院堡镇小白杨幼儿园 | 180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院堡镇阳光幼儿园 |
171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北皋镇慧凡幼儿园 | 181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北皋镇新农村幼儿园 |
172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北皋镇童乐幼儿园 | 182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北皋镇亦可幼儿园 |
17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北皋镇零点幼儿园 | 183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前大磨乡童之梦幼儿园 |
17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回隆镇小博士幼儿园 | 184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车往镇车东小天鹅幼儿园 |
17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南双庙镇童之梦幼儿园 | 185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南双庙镇河岸上村红星幼儿园 |
17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井镇木顶寺明天幼儿园 | 186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井镇西寨大风车幼儿园 |
17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井镇董圈村乐家幼儿园 | 187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井镇河南村英才幼儿园 |
17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井镇刘深屯启明星幼儿园 | 188 | 民办幼儿园 | 魏县双井镇更化村七彩幼儿园 |
附件 3
魏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股室 | 检查事项 |
1 | 王学文 | 行政执法人员 | 法制安全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2 | 曹 阳 | 行政执法人员 | 法制安全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3 | 范建平 | 专家学者 | 法制安全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4 | 张 玮 | 专家学者 | 法制安全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5 | 昝雷芳 | 专家学者 | 法制安全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6 | 王少鹏 | 专家学者 | 法制安全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7 | 王海峰 | 专家学者 | 督导室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8 | 尤继忠 | 专家学者 | 督导室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9 | 李 华 | 专家学者 | 督导室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10 | 王天娇 | 专家学者 | 督导室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11 | 王文清 | 专家学者 | 教育股 | 中小学学籍工作检查 |
12 | 刘志国 | 专家学者 | 教育股 | 中小学学籍工作检查 |
13 | 刘兰芳 | 专家学者 | 教育股 | 中小学学籍工作检查 |
14 | 江 浩 | 行政执法人员 | 教育股 | 中小学学籍工作检查 |
15 | 刘少兵 | 专家学者 | 教育股 | 中小学学籍工作检查 |
16 | 邵红永 | 专家学者 | 体育股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17 | 王社刚 | 专家学者 | 体育股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18 | 高宇明 | 专家学者 | 体育股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19 | 张海景 | 专家学者 | 体育股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20 | 李志强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1 | 刘付军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2 | 郭 亮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3 | 牛晓玲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4 | 李亚飞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5 | 张淑景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6 | 王向华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7 | 栗俊英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8 | 李延伟 | 专家学者 | 财务股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29 | 赵志国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0 | 王兰亭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1 | 陈志敏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2 | 李树健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3 | 秦志立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4 | 郎 建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5 | 刘亚宁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6 | 黄献卫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7 | 冯现敏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8 | 王 娜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9 | 刘志英 | 专家学者 | 人事股 |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40 | 石世军 | 专家学者 | 师训中心 | 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管理与监督/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 |
41 | 潘日景 | 专家学者 | 师训中心 | 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管理与监督/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 |
42 | 姜秀丽 | 专家学者 | 师训中心 | 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管理与监督/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 |
43 | 郭红敏 | 专家学者 | 师训中心 | 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管理与监督/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 |
44 | 刘文波 | 专家学者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
45 | 史秀英 | 专家学者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
46 | 张利红 | 专家学者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
47 | 白振斌 | 专家学者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
48 | 王振方 | 行政执法人员 | 成教股 | 民办学校督导检查 |
49 | 郭增强 | 行政执法人员 | 成教股 | 民办学校督导检查 |
50 | 杨海英 | 专家学者 | 成教股 | 民办学校督导检查 |
51 | 朱会峰 | 专家学者 | 成教股 | 民办学校督导检查 |
52 | 郭利锋 | 专家学者 | 卫生保健中心 | 学校卫生保健防疫工作督查 |
53 | 张 燕 | 专家学者 | 卫生保健中心 | 学校卫生保健防疫工作督查 |
54 | 闫 伟 | 专家学者 | 卫生保健中心 | 学校卫生保健防疫工作督查 |
55 | 王本海 | 专家学者 | 仪器站 | 学校仪器实验室工作督查 |
56 | 徐学新 | 专家学者 | 仪器站 | 学校仪器实验室工作督查 |
57 | 孙志强 | 专家学者 | 仪器站 | 学校仪器实验室工作督查 |
58 | 史英田 | 专家学者 | 营养办 | 学校营养餐及午餐供应工作督查 |
59 | 杜志国 | 专家学者 | 营养办 | 学校营养餐及午餐供应工作督查 |
60 | 王振坤 | 专家学者 | 营养办 | 学校营养餐及午餐供应工作督查 |
61 | 温学斐 | 专家学者 | 营养办 | 学校营养餐及午餐供应工作督查 |
62 | 张晓冉 | 专家学者 | 营养办 | 学校营养餐及午餐供应工作督查 |
附件4
魏县教育体育局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教育系统监管方式,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县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本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依法监管、统筹安排、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第四条 县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法制安全股负责。各业务股室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各相关股室应当根据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通过魏县党政网、邯郸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下列情形不适用“双随机”抽查: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
(二)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人民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
(三)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检查对象实施检查。
第七条 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与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原则,遴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所在单位、检查事项等要素。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各股室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从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第八条 坚持全领域覆盖、突出重点的标准,遴选建立县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明确单位名称、类别等要素。根据社会信用情况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对信用级别不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级别高的监管对象,在两年内可以不检查或减少检查次数。
第九条 随机抽查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各相关股室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提交本机构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包括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实施抽查的时间等。制定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监管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抽查。
第十条 各股室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采取“双随机”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确定检查对象,按照抽查方案所确定的抽查条件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根据本部门抽检对象名单依据地域集中度、所在辖区等条件对抽检对象进行编组;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通过随机分组或随机匹配,形成参加检查人员小组名单,检查小组必须由 2 名以上的人员构成。
第十一条 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 各股室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十三条 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加强股室间执法检查协调,整合各股室检查事项,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第十四条 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也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
第十五条 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检查结束后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十六条 各检查小组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的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原则上应在自抽查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录入“双随机”系统、魏县党政网、邯郸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各股室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