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573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2021年教育机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魏双随办〔2021〕10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1-09-30

魏县2021年教育机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按照《魏县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市监局牵头组织开展2021年教育机构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通过本次“双随机”检查,督促教育机构落实好“双减政策”,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1年923日至2021年1015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全县登记注册的教育机构为主要抽查对象,按照5%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抽查实施主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个部门。

五、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各参与单位依据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监管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

县消防大队:对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人社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县卫健局: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周密安排部署。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次联查工作魏县市监局为发起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联合参与部门,各联合抽查单位要对本次抽查高度重视,对于参与本次抽查执法人员给予高度支持,魏县市监局作为发起部门要对本次抽查高度负责,积极推动联合抽查工作落实到位。要发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和“联”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

(二)创新检查方式。①实地检查。由联合检查组对抽中场所开展实地核查,检查中遵照抽查事项检查作业指导书,逐项填写联合检查记录表。②其他检查方式同步进行。

(三)妥善处理问题。抽查中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当场可纠正的,应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对于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等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四)依法公示结果。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后续处理中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移交;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5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录入各单位的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 10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魏县2021年教育机构跨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二)强化各项保障。各单位要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任务量制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统筹推进检查工作。

(三)强化抽查纪律。联合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抽检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四)认真总结经验。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沟通。抽查结束后,魏县市监局负责1015日前将《联合抽查记录表》复印件报至魏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7房间)备案,上报邮箱:hebeixujie@163.com;联系电话:3523211。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