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571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魏双随办〔2021〕8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1-07-19

魏县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按照《魏县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情况审查。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1年719日至2021年86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要抽查对象,按照0.16%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抽查实施主体

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部门。

五、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各参与单位依据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对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的检查。2、对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登记事项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 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县税务局:市级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周密安排部署。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次联查工作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发起部门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统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为联合参与部门,各联合抽查单位要对本次抽查高度重视,对于参与本次抽查执法人员给予高度支持,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发起部门要对本次抽查高度负责,积极推动联合抽查工作落实到位。要发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和“联”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

(二)创新检查方式。①实地检查。由联合检查组对抽中场所开展实地核查,检查中遵照抽查事项检查作业指导书,逐项填写联合检查记录表。②其他检查方式同步进行。

(三)妥善处理问题。抽查中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当场可纠正的,应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对于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等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四)依法公示结果。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后续处理中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移交;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5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录入各单位的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 10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魏县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统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二)强化各项保障。各单位要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任务量制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统筹推进检查工作。

(三)强化抽查纪律。联合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抽检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四)认真总结经验。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沟通。抽查结束后,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6日前将《联合抽查记录表》复印件报至魏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7房间)备案,上报邮箱:hebeixujie@163.com;联系电话:3523211。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