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8154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关于编制、报送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 通 知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19-12-26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的目标,安排部署2020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现就各成员单位编制、公示和备案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制定各成员单位2020年度内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一)制定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在3月和8月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占本年度全省市场主体的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9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占本年度全市市场主体的1%。在此基础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和监管重点,依据任务下移、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本着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比例高、任务重的可分批次)、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的要求,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和《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按照附件1格式,统筹制定本辖区市场监管系统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明确各批次抽查范围、数量(比例)和时间安排。抽查计划综合后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确保本辖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市场主体的2%(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5%和3%),确保全年本辖区市场监管系统抽查比例5%以上的工作目标。并于2020年1月20日前通过本级政府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制定各成员单位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依据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实现内部抽查“应联合尽联合”,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实现部门内部针对相同检查对象的不同检查事项的内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本着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比例高、任务重的可分批次)、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监管重点和监管职能,按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和附件1格式,科学制定,以正式文件印发本部门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于1月20日前在本级政府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制定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等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邯郸市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邯双随﹝2019﹞5号)要求,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七个涉及市场主体的监管领域牵头部门,结合本部门监管实际,按照附件2格式,制定由本部门2020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县双随办。其他成员部门,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也可结合本部门监管实际,制定拟由本部门牵头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报县双随办。
二、制定全县2020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综合各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按照附件3格式,统筹制定本辖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确定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范围等,对相同或相近的检查对象,应多部门联合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在魏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县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
三、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能否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关系到能否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科学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主动制定本部门跨部门联合抽查,同时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发起的联合抽查,部门联合抽查将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指标。
各成员单位按照附件3和附件4的格式,务必于2020年1月5日前将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双随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wxssj3523211@163.com)。
联 系 人:陈瑞芳 崔方方
联系电话:3523211、3350111、3523200(传真)
附件:
1. 部门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部门2020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3. 县(市、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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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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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2020001 |
2020年邯郸市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0年邯郸市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2% |
年报公示信息及即时信息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产品质量检查 |
2020年2月28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
信用监管科 |
广告监管科、产品质量监管科 |
2020年3月至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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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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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
附件2
部门2020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联2020001 |
2020年邯郸市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01 |
以实施 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20%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等 |
2020年5月至6月 |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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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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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 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联2020001 |
2020年邯郸市丛台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01 |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20%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人社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
2020年3月至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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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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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