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8153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关于印发《魏县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19-12-26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 实施意见》和《2019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的目标,按照《2019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冀双随机办〔2019〕8号)和《2019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邯双随办〔2019〕29号)要求,特制定《魏县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魏县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根据《2019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冀双随机办〔2019〕8号)和《2019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邯双随办〔2019〕29号),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落实《2019 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的目标,科学、真实评价各成员部门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考核对象
各成员部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严要求、注重 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三、考评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 作情况;制定报送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公示情况;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抽查比例按上级要求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及抽查结果公示情况;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情况;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运用情况;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及抽查结果公示情况。
四、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釆取自查自评、实地复核、日常工作和实地考核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自查自评(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对照 年度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以各成员部门名义,于2019 年12月23日前将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自查评分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和加分依据材料报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实地复核(自2019年12月23开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考评组, 对各成员部门进行实地复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核查、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查阅相关情况 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其中,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考核也将随机抽查三个县直成员部门。
(三)综合评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综合对各成员部门日常工作、自评报告、实地核查和省、市实地抽查核查等情况,提出考核评价结果建议,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
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各成员部门考核得分95分及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90分(含)至95分(不含95分)的, 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80分至90分(不含90分),确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确定为较差等次。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成员部门的考评结果报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全县。
六、考评要求
各成员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积极有为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评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考评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客观公正,切实体现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考核得分直接计零分,考核等次确定为“较差",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崔方方
联系电话:3523211 3523200 (传真)
电子邮箱:wxssj3523211@163. com;
附件:
1.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参考模版);
2 xx(成员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 作自评结果表;
3. xx(成员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一、 自评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若无说明的事项,可不提供)
二、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
(―)成绩和亮点
(二)问题和不足
三、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思路
四、对2020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建议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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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_____ (盖章) 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 | ||||
序号 | 自查内容 | 佐证材料 | 自查得分 | |
1 | 研究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10分)。 | 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会议影像资料等、制定的年度随机抽 查工作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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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情况(10分) | 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方案或计划的正式文件;开展培训的 通知、方案、影像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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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部门制定报送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公示情况(10分)。 | 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的正式文件及网上公示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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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常态 化,抽查比例按要求落实情况(10分)。 | 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正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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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部门按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及公示情况,抽查 计划按程序变更情况(15分)。 |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与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正式文件,随机抽查结果网上 公示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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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部门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情况(10分)。 | 部门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正式文件及网上公示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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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部门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情况(10分) | 该平台内“一单两库"建立情况及使用该平台抽查情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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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部门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资料情况(15分) | 月报材料及相关工作总结报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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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部门开展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情况(10分)。 | 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抽查结果网上公示截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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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 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做法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批 示的加3分,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 简报或网站刊登的一次加1分。牵头1次全市部门联合抽查加5分,参与1次 全市部门联合抽查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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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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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成员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分表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
1 | 研究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10 分)。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会议影像资料等、 制定的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等。 | 未制定2019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减5分,未召开会议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减5分。 | ||
2 | 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情况(10分)。包括 制定的年度培训方案或计划的正式文件;开展培训的通知、方案、 影像资料等。 | 未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方案或计划的正式文件5分;未开展培训的减10分。 | ||
3 | 本部门制定上报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公示情况(10分)。 | 未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文件减10分,未按时上报减5分,未网上公示年度计划减5分。 | ||
4 | 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常态 化,抽查比例按要求落实情况(10分)。 |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中的抽查事项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比少一项减1分(另有要求的除外), 减完为止。年度抽查比例未达要求的减2分。 | ||
5 | 本部门按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及公示情况,抽查 计划按程序变更情况(15分)。 | 开展随机抽查的时间与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上确定的时间一致的得10分(如不一致,按程序变 更计划得10分)。未按程序备案的一次减1分,备案但未网上公示的一次减1分(减完为止), 每次开展随机抽查时未制定本次随时抽查工作方案的一次减1分(减完为止),抽查结果未公示的 扣5分。 | ||
6 | 本部门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情况(10分)。 | 未制定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正式文件减5分,制定文件但未在网上公示的减2分。 | ||
7 | 本部门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情况(10分). | 未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建立本部门组织机构,调整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各类帐号的 的减10分。 | ||
8 | 本部门按簧求及时土报有关工作、资料情况(15分). | 未按要求报送月报、总结等资料的一次减2分,减完为止。 | ||
9 | 本部门开展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情况(10分)。 | 未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组织开展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减10分(因检查专业性不 适合进行内部联合抽查的除外,但需提供有关文件等佐证材料)。 | ||
10 | 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 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做法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的加3分,本部门 本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简报或网站刊登的一次加1分。牵头1 次全市部门联合抽查加5分,参与1次全市部门联合抽查加3分。(牵头和参与只计1次) | ||
11 | 总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