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851
发布机构: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名称: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双随机执法事项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30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
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实地检查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登记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直 |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营业场所内是否有未成年人 | |||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按规定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 |||
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 | 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是否是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 |||
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建立巡查制度,是否有违规行为 |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
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 |||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备案 | |||
2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是否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 |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备案 |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含有禁止性内容或者未经审批的产品 | |||
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未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建立自审制度,是否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自查或者管理 | |||
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未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发现违规内容是否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 |||
3 | 互联网游戏经营单位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 | |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4 | 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
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 | 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 |||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 |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是否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 |||
4 | 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 | 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的 | |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 |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 |||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 |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 | |||
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 | 变更有关事项后是否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 |||
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外营业 | |||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 | 从业人员是否在营业期间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 |||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 |||
5 | 营业性演出活动 | 违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
违反规定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
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是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 | |||
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是否重新报批 | |||
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是否重新报批 | |||
5 | 营业性演出活动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否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 | |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行为 | |||
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实地检查 | 营业性演出是否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 |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实地检查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是否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
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有有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是否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 |||
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 | |||
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职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职员是否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 | |||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 |||
6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住所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向住所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经营含本规定禁止内容的艺术品或本规定禁止经营的艺术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营含本规定禁止内容的艺术品或本规定禁止经营的艺术品的 | |||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本规定所禁止的经营行为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存在本规定所禁止的经营行为 | |||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 | |||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及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是否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 | |||
7 | 出版经营单位 | 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 |
出版、进口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 | |||
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 | |||
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发行进口出版物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 | |||
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委托是否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是否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是否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 |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是否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 | |||
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是否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是否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 | |||
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 | |||
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是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 | |||
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是否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 |||
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是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的 |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是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 |||
出版进口经营单位未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进口经营单位是否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的 | |||
出版单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动超过180日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动是否超过180日的 | |||
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是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 |||
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物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 | |||
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 | |||
8 | 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 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进口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进口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 | |
出版含有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据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本条例规定的内容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样本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从事光盘复制的音像复制单位复制光盘,使用未蚀刻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的注塑模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批发、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9 | 内部资料性出版经营单位 | 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 | |
编印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编印、发送内部资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或者未按照《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印制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送交样本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本规定承印内部资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0 | 地图编制出版经营单位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地图出版活动或者超越经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地图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批准,是否擅自从事地图出版活动或者超越经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地图 | |
11 | 音像制品出版经营单位 | 其他出版单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其名称与本版出版物不一致或者单独定价销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音像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期限留存备查材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销售或变相销售非卖品或者以非卖品收取费用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未在非卖品包装和盘带显著位置注明非卖品编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2 | 音像制品制作经营单位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按本规定参加岗位培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未按本规定填写制作或者归档保存制作文档记录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制作音像制品,未依照本规定验证委托单位的有关证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规定留存备查材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未经授权将委托制作的音像制品提供给委托方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制作的音像制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未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3 | 电子出版物出版经营单位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使用中国基准书号或者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质量基准和规范要求的,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载明有关事项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未按本规定第三十条办理选题审批手续的,未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将样盘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非卖品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第四十四条标明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统一编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委托未经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或者未遵守有关复制委托书的管理制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4 | 期刊出版经营单位 |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本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期刊休刊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公开发行的期刊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内容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刊载期刊版本记录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期刊封面标示的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一号多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出版增刊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制作期刊合订本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刊登有偿新闻或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权力摊派发行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5 | 报纸出版经营单位 | 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承印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报纸休刊,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在其报纸上发表新闻报道未登载作者真实姓名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法本规定第二十七条发表或者摘转有关文章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刊登报纸版本记录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三十二条,“一号多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三十三条,出版不同开版的报纸或者部分版页单独发行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关于出版报纸专版、专刊、增期、号外的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报纸刊登广告未在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或者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刊登有偿新闻或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其他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三条,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权利摊派发行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6 | 报社记者站 |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违规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派驻、使用人员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从事有关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服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或者未按时缴送样报样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擅自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假冒、盗用报刊记者站名义开展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7 | 印刷经营单位 | 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取得印刷经营许可 | |
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是否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 | |||
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 | |||
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 | |||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 |||
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的 | |||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 |||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 |||
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 |||
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 | |||
盗印他人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盗印他人出版物的 | |||
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 | |||
征订、销售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征订、销售出版物的 | |||
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 |||
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 | |||
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 |||
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 | |||
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 | |||
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 |||
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的 | |||
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 | |||
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 |||
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 | |||
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 | |||
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 | |||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的 | |||
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 | |||
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 |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 | |||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的 | |||
18 | 复制经营单位 | 擅自设立复制单位或擅自从事复制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设立复制单位或擅自从事复制业务的 | |
复制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内容产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复制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内容产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的 | |||
复制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验证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只读类光盘和磁带磁盘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单位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复制境外产品的,或者复制的境外产品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光盘复制单位使用未蚀刻或者未按本办法规定蚀刻SID码的注塑模具复制只读类光盘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光盘复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增加、进口、购买、变更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国产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生产商未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报送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光盘复制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报送样盘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生产设备或复制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基准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复制单位的有关人员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参加岗位培训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复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19 | 出版物经营单位 | 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的 | |
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 |||
张贴、散发、登载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与事实不符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张贴、散发、登载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与事实不符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 |||
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是否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 | |||
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 |||
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征订、销售或者面向社会公众发送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征订、销售或者面向社会公众发送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 |||
委托无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委托无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的 | |||
未从依法取得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从依法取得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的 | |||
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可以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 | |||
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本规定进行备案 | |||
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 | |||
擅自调换已选定的中小学教科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调换已选定的中小学教科书的 | |||
擅自征订、搭售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出版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征订、搭售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出版物的 | |||
擅自将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向他人转让和分包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将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向他人转让和分包的 |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书的 |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的 |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费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费用的 | |||
未按规定做好中小学教科书的调剂、添货、零售和售后服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做好中小学教科书的调剂、添货、零售和售后服务的 | |||
未按规定报告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情况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规定报告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情况的 | |||
出版单位向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是否向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的 | |||
出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依法确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企业足量供货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出版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依法确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企业足量供货的 | |||
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存在其他干扰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行为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存在其他干扰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行为的 | |||
20 | 音像制品进口 | 出版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批发、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21 | 著作权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 |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
22 | 计算机软件 | 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23 | 信息网络传播 | 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基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以及报酬基准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24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 | 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 |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 |||
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 | |||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教育电视台播放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播放的节目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禁止情况的 | |||
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的;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开展含有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禁止情况的 | |||
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存在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规行为 | |||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存在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规行为 | |||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的;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建、倾倒腐蚀性物品的;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 ;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存在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规行为 | |||
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等的;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的;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存在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规行为 | |||
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 |||
未完整传送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节目、数据、图像、文字及其它信息的;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传送业务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原发证机关的;未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传送节目的完整信号,或干扰、阻碍监测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存在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擅自插播信息等违规行为 | |||
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的;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存在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擅自传输信息等违规行为 | |||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 |||
未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事项、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或者需终止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播放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播放视频点播节目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原发证机关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播出前端未按规定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进行联网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情况的 |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宾馆饭店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其宾馆饭店内经营视频点播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提供视频点播业务情况的 | |||
擅自使用未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设备器材的;产品质量明显下降,不能保持认定时质量水平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水平不能达到认定时水平的;发生产品设计、工艺有较大改变等情况,不事先申报,仍在产品销售中使用原认定证书的;不落实售后服务的;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用户反映较大,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涂改、出租、出借、倒卖和转让入网认定证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质量是否过关的,证书是否正规的 | |||
伪造、盗用入网认定证书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伪造、盗用入网认定证书的 | |||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禁止内容的相关规定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禁止的相关内容 |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条规定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条规定 | |||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替换、遮盖广告的,外,不得播出其他具有博彩性质的广告。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本办法提供相关禁止内容的 | |||
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播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对技术系统的代维单位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责任界限不清晰,导致故障处置不及时的;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播出、传输节目的完整信号,或者干扰、阻碍监测活动的;妨碍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或者不服从安全播出统一调配的;未按规定记录、保存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的;未按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保障方案或者应急预案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本办法未制定相关制度预案的或者不服从安全播出统一调配的 | |||
25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单位 | 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 | 实地检查 | 是否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 |
违反《实施细则》第九至十四条规定;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持有相关许可手续的 | |||
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 |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利益关联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利益关联的 | |||
未领取《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或有《安装许可证》而向未经审查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安装施工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河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未领取或领取却没有未经批准提供施工的 | |||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河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 | |||
26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单位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 |
未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持证机构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以及非法链接、集成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未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以及非法链接、集成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的。 | |||
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违反前述之相关内容的 | |||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 | |||
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反动、淫秽违法内容节目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反动、淫秽违法内容节目 | |||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 | |||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 | |||
27 | 电影制作、出版、发发行单位 | 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 | |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行为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有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行为 | |||
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 | |||
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是否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 | |||
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电影院是否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