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173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主题分类:助企纾困

发布日期:2023-08-07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