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6-26202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6〕14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6-02-24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魏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魏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政发〔2024〕4号)《邯郸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邯政发〔2024〕2号)《邯郸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邯政字〔2025〕11号)的要求,结合魏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形势
魏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一)主要进展成效
“十四五”以来,魏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系统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和面源治理,累计关停砖瓦窑等重点企业20家,推动德尚环保绩效创A,完成19家企业重污染天气评级提升,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机械,车辆新能源替代超额完成,严格落实扬尘“6+2+1”个100%管控要求,对118个扬尘源实施清单化管理。各项治理任务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03,较2020年下降18.6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9天,较2020年增加42天;重污染天数7天,较2020年减少7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细颗粒物、粗颗粒物、臭氧浓度分别较2020年下降57.56%、13.62%、34.44%、21.21%、16.52%、3.87%,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3项参数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表1 魏县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统计表
序号 | 环境质量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 是否达标 |
1 | 年度综合指数 | 5.66 | 4.65 | 4.68 | 4.8 | 4.603 | / | / |
2 | SO2年均浓度 | 18.3 | 12.9 | 12 | 8 | 7.4 | 60 | 是 |
3 | NO2年均浓度 | 30.1 | 29 | 27 | 30 | 26 | 40 | 是 |
4 | 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 | 1.8 | 1.2 | 1.2 | 1.2 | 1.18 | 4 | 是 |
5 | PM2.5年均浓度 | 56.1 | 42.6 | 46 | 46 | 44.2 | 35 | 否 |
6 | PM10年均浓度 | 99.3 | 82.9 | 82 | 88 | 82.9 | 70 | 否 |
7 | O3-8h第90百分位数 | 181 | 161.4 | 169 | 168 | 174 | 160 | 否 |
单位:微克/立方米(CO:毫克/立方米)。 | ||||||||
(二)全面达标压力分析
1.核心污染物治理工作压力巨大。PM2.5、PM10和O3是当前制约魏县空气质量达标的三大关键指标。2024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4.2微克/立方米、82.9微克/立方米,距离国家二级标准仍存在明显差距,且PM2.5、PM10浓度受气象条件污染传输、扬尘源、交通源等重点源影响较大;O3浓度因前体物协同控制复杂且受气象条件影响显著,治理难度较大,已成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核心障碍。
2.大气治理步入深水区。随着近年来易实施、见效快的治理措施基本完成,当前污染防治已进入结构优化、系统治理的关键阶段。产业布局、能源结构、交通体系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传统末端治理模式难以持续支撑空气质量根本改善。下一阶段需着力推动源头防控、结构减排与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从单一管控向系统治理转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纵深发展。
3.交通与面源污染治理面临结构性挑战。魏县交通运输以公路货运为主,移动源已成为本地NOx和VOCs排放的最大贡献源,绿色转型任务紧迫而复杂。同时,农业源氨排放及施工道路扬尘等面源污染突出,具有排放分散、季节性强、易反复等特点,实现精细化、常态化长效管控难度较大,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难点。
4.城镇化加快与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不足带来新压力。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城区人口集聚导致生活源污染增加,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贡献持续上升。与此同时,环境治理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上仍存在差距,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机制尚未健全,制约了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5.不利气象与区域传输加剧季节性攻坚难度。受区域气候与地理条件影响,魏县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易受外部传输影响。秋冬季静稳天气频发,大气扩散能力显著下降,外部输入与本地排放叠加易导致污染过程。如何科学应对秋冬季扩散不利条件、实现污染有效防控,是魏县面临的重要季节性挑战。
(三)可达性分析
基于产排污系数手册、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及相关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技术指南等理论计算,在完成2025—2030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多污染物减排等方面重点减排项目后,预计可减排颗粒物286.34吨、二氧化硫176.23吨、氮氧化物238吨,保障2030年底前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二、空气质量达标路线
全面落实省、市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对标《邯郸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邯政字〔2025〕11号)》要求。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优化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结构,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联防联控,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推动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
(一)规划原则
1.坚持结构优化,系统治理。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为核心,系统推进空气质量根本改善。聚焦主导产业实施环保绩效创A创优,淘汰低效产能。加快锅炉窑炉清洁替代,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优化交通运输体系,推进车辆新能源替代与充电设施建设,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与交通格局。
2.坚持多污协同,源头防控。以PM2.5治理为核心切入点,推进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污染物减排。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与源头替代。统筹扬尘、畜禽养殖氨等面源管控,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秋冬季聚焦PM2.5减排,夏季强化O3前体物调控,实现污染削峰。
3.坚持目标引领,精准施策。以2030年全面稳定达标为刚性目标,科学设定阶段指标。围绕本县排放特征及扬尘、移动源等突出问题,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将减排任务精准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提升治理针对性与有效性。
4.坚持机制创新,长效监管。健全“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环保绩效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差异化管控。积极探索区域联防联控与数据共享机制,推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协同联动。持续完善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长效治理体系,提升大气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5.坚持社会共治,全民参与。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大环境信息公开,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行绿色生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凝聚全社会改善空气质量的合力。
(二)规划空间范围
规划范围为魏县全域。
(三)规划期限与目标
规划时间以2024年为基准年,2030年为目标年,设定分阶段改善目标。按省、市要求,分年度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措施和时间节点,有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实施,确保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
近期(2028年底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减排潜力较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标本兼治、治本为要,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确保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3项参数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到2028年,细颗粒物、粗颗粒物、臭氧浓度力争分别下降到40、77、166微克/立方米及以下。
远期(2029—2030年):坚持稳中求进,保持战略定力,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发展与保护、发展与减排的关系,在持续巩固近期阶段实施效果与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建立空气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到2030年,6项污染物浓度力争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2 魏县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指标
序号 | 环境质量指标 | 2024年 基准值 | 目标值 | 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 属性 | |
2028年 | 2030年 | |||||
1 | SO2年均浓度 | 7.4 | 稳定达标 | ≤60 | 约束性 | |
2 | NO2年均浓度 | 26 | ≤40 | 约束性 | ||
3 | CO日均值 第95百分位数 | 1.18 | ≤4 | 约束性 | ||
4 | PM2.5年均浓度 | 44.2 | ≤40 | ≤35 | ≤35 | 预期性 |
5 | PM10年均浓度 | 82.9 | ≤77 | ≤70 | ≤70 | 预期性 |
6 | O3-8h第90百分位数 | 174 | ≤166 | ≤160 | ≤160 | 预期性 |
注:1.单位:微克/立方米(CO:毫克/立方米); 2.PM2.5和PM10年均浓度为实况扣除沙尘值。PM2.5、O3-8h在2030年分别实现35μg/m3、160μg/m3的目标。既需有利的气象扩散条件,更需与周边市县加强联防联控,深化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 3.规划目标、指标依据国家、省、市最新要求适时调整。 | ||||||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强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刚性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污染物总量控制、碳排放等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严禁准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县域环境容量及主导产业定位的“两高一低”项目。
2.强化重点行业提质增效。突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引领,积极稳妥推动重点行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法依规全面退出淘汰类产能和设备,以及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存量项目。推动重点行业限制类工艺和装备整合退出。加快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绿色环保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数字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2026年底前,关停淘汰4条1亿块/年以下砖瓦窑生产线。“五未土地”治理和“僵瘫企业”平稳退出,清退僵瘫企业5家以上,新增盘活利用土地200亩以上。
3.强化主导行业综合治理与创A创优。对主导行业实施全方位、深层次综合治理提升,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源头替代,优先采用环保型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加强无组织管控,规范生产流程,减少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无组织逸散;加强末端治理,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运用先进处理技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动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创优与绩效升级,引领全县工业源深度减排。2026年底前,全县主导行业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创A创优。
4.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与未来产业。在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中突出生态环境效益,围绕低空经济、数字经济、氢能等重点领域执行绿色准入与发展规范。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工艺与产品创新,对减污降碳协同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创新主体,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二)深入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
1.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控制。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煤炭消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转型。深入实施电能替代,加快电网智能化建设与输配能力提升。完善天然气储运及管网设施,有序扩大工业、交通等领域清洁天然气应用。积极推广电炉窑、电锅炉等电气化设备,提高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比例,确保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市级要求。
2.积极开展锅炉关停整合。不再新增燃气、燃油(醇基燃料)、燃生物质取暖锅炉。因地制宜通过电能、空气源热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方式加快燃气、燃油及燃生物质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县域内13台燃气、燃油及燃生物质锅炉的关停替代。对因工艺条件限制确实无法关停或不具备清洁能源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鼓励进行脱硝深度治理或低氮改造。
3.加快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推动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改用电力热力、工业余热或清洁能源。2027年底前,完成凯盛君恒有限公司燃气玻璃炉窑“气改电”项目建设。
4.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大型商业建筑、交通基础设施等可利用空地,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028年底前,全力保障总装机30.74万千瓦的规划风电项目(魏县运达5万千瓦、邯郸交建鑫盛25.74万千瓦)落地建设,为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5.巩固清洁取暖与散煤管控。健全“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的运维服务体系、能源保供预案和财政补贴长效机制,做好15.7万户“双代户”取暖设备运行维护,完善落实补贴机制,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过冬。强化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复烧。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散煤违法行为。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以及畜禽养殖、农业大棚、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领域的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优化
1.推动大宗货物运输清洁化。结合物流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并推动全县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施工工地的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转运车辆实现新能源化。打造钢材绿色运输“大通道”武安市钢铁企业供应魏县热镀锌企业生产用钢材,2026年底前,全部实现清洁运输,提高大宗货物配送清洁运输比例。
2.推动城市车辆新能源替代。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运车辆,推进公共领域车辆清洁化应用。新增或更新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校车、通勤车、机场大巴以及7吨以下叉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2027年底前,城区内环卫保洁(道路清扫、垃圾运输)和工程施工(商砼运输、渣土清运)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鼓励引导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不断提升个人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完善覆盖全县的公共充电网络,2030年底前,力争完成400个充电桩和6个光储充一体站项目建设,提供新能源基础设施保障。
3.推动移动源“零排放”企业创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零排放”试点创建,实现企业自有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大宗物料和产品全部使用新能源和国六排放阶段车辆运输,其中新能源车辆使用占比不低于80%。
4.推动非道路机械新能源替代。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2026年累计淘汰量达到30%以上,2027年达到60%以上。有序退出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断提高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水平。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并逐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范围。
5.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智能化。全面落实加油站油气回收远程监管,重点监控气液比、系统压力及处理装置运行状态,超标自动闭枪,确保达标排放。依据年度计划全覆盖抽检油品及车用尿素质量,督促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实现全链条追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全面取缔“黑站、黑车、黑点”及非标油储运销售。
6.加强移动源日常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维修机构和重点用车单位监督检查,强化柴油货车及机械的油品、尿素质量抽测。加大车辆管控力度,严禁应强制报废、未通过定期排放检验及无号牌车辆上路或企业内部使用。优化重型货车通行管理,引导远端绕行,减少穿行城市主城区。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协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篡改车载诊断系统、非法改装及冒黑烟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问题车辆上路。
(四)深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1.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围绕再生铝、生物质能发电、橡胶塑料制造等重点排放行业,以环保绩效创A创优为牵引,推进全流程深度治理。引导重点企业对标先进标准,实施清洁生产与环保提标改造,带动行业整体环保绩效水平提升。严格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和工业企业全流程帮扶指导,系统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针对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设施,全面摸排设计运维短板,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智能优化运行参数,识别标注低效失效隐患,切实提升治污效率。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27年底前,家具、汽修、工业涂装等行业全面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引导本地汽修企业进喷涂中心实施集中喷涂,在集中喷涂中心辐射服务范围内逐步取消钣喷车间,确需保留的汽修企业,须安装高效治理设施。严禁将喷涂业务委托给不符合条件的汽修单位或个人。继续优化共享喷涂、电镀等“共享智造”服务模式,探索“共享智造”在循环经济产业的应用。
3.推进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魏县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探索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排放减量化和资源循环化协同创新模式,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完善清洁能源微电网等低碳基础设施。
(五)深化面源污染系统治理
1.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6+2+1个100%”管控要求,深化施工工地样板创建工作,推动新建工地按样板标准同步建设、同步达标,实现“建成即创建”。因地制宜试点推广装配式建筑、高压旋转喷淋降尘楼体钢板网全封闭等降尘技术。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明确监管单位与网格责任人。加强主城区自建房网格化防尘管理。2030年底前,全县建筑施工项目标准化达标率逐步达到90%以上,实现建筑施工工地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2.加强道路扬尘深度治理。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DB13〈J〉/T8349-2020)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道路“五位一体、深度保洁”的精细化作业模式。2028年底前,全县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不适宜机械化清扫的路面,保证洒水降尘常态化、有序化。对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推行“三机一体”低尘作业,普通干线实施网格化管理并提升机扫率。
3.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厂区地面全面硬化或绿化并常态保洁;产尘物料全密闭储存;运输车辆须新能源或国五及以上达标;物料输送全密闭或高效集气;产尘工位全密闭或有效集气治理;物料装卸落实湿法作业或集气收集。通过全流程系统管控,切实降低工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4.加强裸土裸地扬尘治理。对城乡闲置土地、施工暂不开工区域、河道沿岸等裸露地面及各类物料堆场,开展全面排查建档,并综合利用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实现动态化、全覆盖监管。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则盖”原则,采取绿化、硬化、苫盖等分类整治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整治或覆盖不到位的,依法严格查处。短期闲置(3个月以内)或短期可清运处置的,要用密度不低于2000目的防尘网苫盖或铺设人工草皮。冬季加大洒水力度,气温降低后结冰抑尘。
5.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严格执行河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聚焦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推动开展清洗运维、监测监控标准化提升,同步实施油烟净化系统升级改造,促进油烟治理整体减排增效。加强烧烤管控,全面依法取缔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木炭烧烤行为。
6.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燃禁放。完善露天焚烧监控系统,提升覆盖率与识别精度,健全县、乡、村三级巡查体系,强化宣传、巡查与问责。因地制宜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培育收储运服务组织,确保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放,强化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链条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绿色节庆新风。
7.加强农业和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推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提升、蛋鸡产业设施设备提升、畜禽粪污收运体系提升和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推进大型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氨排放管控,协同推进氨排放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氨排放控制,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8.推进国土绿化与生态空间建设。科学推进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和营林抚育工作,重点推进交通干线两侧、河流沿岸等生态脆弱区绿化提升,构建生态廊道网络。2030年底前,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500亩。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需精准响应长时间大范围污染过程,采取协商减排等方式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生产和运输调控,有效削峰降速。同时,应严格按照预警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监督帮扶与责任落实,依据环保绩效对连续性生产行业实行轮流停产减排,并动态更新涉气企业全覆盖的应急减排清单,将应急要求纳入排污许可实施秋冬季差异化管控,形成闭环管理。
(七)深化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1.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智慧治理能力。应用“空天地一体”监测网络,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提升污染溯源和预警能力。推动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实现废气重点污染物自动监测全覆盖。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非现场执法和精准监管,以科技手段破解监管难题,推动治理方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
2.建设重点区域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重点区域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在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安装视频和电子抓拍设备,重点监管渣土清运、垃圾运输、混凝土搅拌车辆以及保障城市运行的入市车辆运行情况。同步强化数据共享与联动,推动该平台与交警、环保、城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监测发现—平台调度—现场查处”的快速响应机制。
3.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与区域协同防控。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并绘制污染源电子地图,实现污染源可视化精细管理;完善“发现—推送—查处—反馈”闭环机制,提升环境问题处置效率。同时,强化县域等交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监测数据共享、应急联动与协同执法,共同应对跨区域污染传输。
四、保障体系与实施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与统筹协调
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构建协同治理格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全县总体部署与控制目标,科学确定年度任务,统筹推进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协同治理体系,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
落实“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财政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需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积极为企业申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服务,助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治理成效。
(三)深化区域协同与联防联控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主动融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邯郸市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协商减排等方面与市域及周边县(区)保持同步联动。完善并执行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严格执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和差异化减排措施。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信息共享、执法协同和污染应对会商,共同削减区域传输影响,提升应急联动效能。
(四)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工作,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切实避免因重污染天气引发负面舆情。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全民环保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畅通“12345”“12369”等环保举报渠道,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新闻媒体、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监督。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