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1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4〕128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4-07-11
魏政字〔2024〕128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4年魏县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4号)规定,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申报、筛选,编制成了《2024年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4号)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并完成其他决策程序。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决策档案,确保决策档案齐全、完整。
四、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先向县政府请示,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2024年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附件
2024年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 | 魏县农业农村局 |
2 |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城区居民和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
注: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先向县政府请示,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目录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