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568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驶入县城区的通告

文号:魏政规〔2023〕4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11-03

效力状态:有效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驶入县城区的通告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

驶入县城区的通告

 

魏政规2023〕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和交通秩序,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路段禁止大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行驶,过境上述车辆一律从县城区外围绕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种类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其他中型和重型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消防车皮卡车、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和燃料种类为汽油、天然气、新能源的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除外)。

二、禁行道路范围

长安大道以南、玉泉街以东、益民河观光路以北、230国道以西(以上均不含本路段)。其中,天安大道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三、特殊情况管控

为保障居民生活和生产需要,每天预留8个小时(晚22时至次日早6时)禁行车辆可以正常进入禁行区域;其它时间段确需进入城区禁行区域的运送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建设工地渣土车、砂石车,须事先网上申请通行证(微信关注“畅通魏州”公众号办理通行证或到魏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现场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绕行路线

根据魏县县城区周边路网情况,东西方向过境车辆可绕行邯大高速或邯大线通行,南北方向过境车辆可绕行230国道或丛峰线及魏峰线通行,待魏县新南环建成后也可绕行通过。

五、管控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时段、区域通行或未申请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通过电子警察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处以一百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六、县级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