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22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09-13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魏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魏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效果,保持全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对全县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环境整洁、生态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公路路域环境,为加快建设邯郸市域副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部署,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主管主任及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林果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也要成立专班,制定具体方案,加强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
三、整治范围
(一)高速公路。县域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筑物、临时搭建及废弃建筑,清理各类垃圾等。
(二)普通公路。保持县域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普通公路路况良好,设施完备,消除安全隐患;路界范围内干净、整洁、有序,公路两侧无倾倒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私开平交道口、私设非交通标志等违规违法现象;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垃圾、违法建筑、构筑物等。
四、责任分工
(一)高速公路。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拆除高速公路路界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筑物、临时搭建及废弃建筑,清理各类垃圾等,确保高速公路两侧美观、整洁。县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做好督促指导。
(二)普通公路。普通公路(包括国省干线、县、乡、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为本行政区域责任单位,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职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通报。县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开展一次路域环境管理工作督导(督导内容详见附件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交办,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督导情况每季度以专报形式上报县政府主要和主管领导。
(二)建立长效机制。县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发挥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作用,逐步夯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层层抓好任务落实。同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强一线督导调度,确保整治工作不停歇、不松劲。
(三)实行年度考核。县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年终对各对口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的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办法执行落实和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是否工作落实到位、政策配套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力量配置到位等,进行考核排名并全县通报。
附件:1.魏县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魏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任务要求及标准
附件1
魏县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平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俊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郭海印 县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刘现涛 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贾晓春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张大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蒿要领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路耀斌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庆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发民 县林果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黄智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亚飞 魏州梨乡水城管委会副主任
卢力明 魏城镇镇长
王 磊 东代固镇镇长
张现俊 棘针寨镇镇长
徐占祥 德政镇党委书记
常智凯 沙口集镇镇长
樊晓雪 野胡拐乡乡长
赵春鹏 仕望集镇镇长
李 超 北皋镇镇长
薛晓飞 前大磨乡党委书记
苗华青 院堡镇镇长
牛 坤 双井镇镇长
闫 飞 南双庙镇镇长
李中宇 边马镇镇长
王建民 大兴庄镇镇长
张晓培 大马村乡乡长
田陈涛 牙里镇镇长
王晓刚 张二庄镇镇长
张人元 车往镇镇长
朱院兵 北台头乡乡长
刘亚伟 泊口镇镇长
赵雪倪 回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贾晓春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相关工作。
附件 2
魏县路域环境常态化管理任务要求及标准
一、高速公路
主要由沿线乡镇(街道)负责路界范围外(护网以外)可视范围内环境管理。
1.及时清理各类垃圾杂物。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及时清理路界以外(护网外)两侧可视范围的杂草、垃圾、堆积物,特别是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要确保干净、整洁。
2.有效治理各类违章建筑。拆除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的有碍观瞻建筑物、违法建筑物、临时搭建及废弃建筑、地面构筑物等建筑设施;严禁在高速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进行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等工作。
3.治理“小散乱污”场地。取缔关闭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的非法洗车加水点、停车场、修理厂、废品站、煤场等“小、散、乱、污”的场地设施;对有合法手续的场、站、厂等要完善相关设施、提升卫生环境、属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营。
二、干线公路
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路界范围内监督管理。过村路段及路界范围外由沿线乡镇(街道)负责。
(一)路界范围内养护管理
1.路基:清理公路用地内平台、内外边坡、边沟内掉落的树叶、吹散的灰尘等自然散落的垃圾杂物;修复破损的路肩石、挡墙、花池、排水沟等,确保路界内无堆积物、白色垃圾。
2.路面: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做到基本无坑槽,达到技术规范标准;及时清理百米桩、里程碑,保持桩碑整洁,字迹标识清晰。
3.绿化:加强公路绿化“栽、管、护”工作,及时进行补植,中间绿化带苗木在生长期间及时进行修剪,做到整齐一致,确保不遮挡交通标志、不影响行车视线;路树刷白高度一致、边缘整齐美观。
4.桥梁:伸缩缝内无杂物,桥面、锥坡、护坡等无垃圾,及时清理桥下堆积物。对泄水孔损坏、伸缩缝橡胶条破损、桥面小面积坑槽、桥梁个别部位混凝土脱落等病害及时进行处理。
5.隧道:保持隧道外观整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无损坏,洞口、洞身无松动岩石和危石,通风、照明保持良好,出现病害时及时确定方案进行处置。
6.扬尘治理:对国省干线公路开展常态化路面清扫保洁,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基本无浮土”;主城区周边重要干线公路、建成区周边干线公路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适时加密公路湿扫作业频次,有效减少二次扬尘。
(二)路界外可视范围内环境管理
7.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及时清理路界以外两侧可视范围的杂草、垃圾、堆积物,特别是白色垃圾,要确保干净、整洁。
8.有效控制新增违章建筑。拆除公路沿线两侧有碍观瞻建筑物等建筑设施,严禁在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进行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等工作。
9.治理“小散乱污”场地。取缔关闭公路沿线两侧非法洗车加水点、停车场、修理厂、废品站、煤场等“小、散、乱、污”的场地设施;对有合法手续的场、站、厂等要完善相关设施、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及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营。
10.合理引导治理马路市场。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加大对马路市场的监管力度,相对集中的村镇要规划建设农贸市场,达到“退路进市、引摊入场”目的,有效的解决过村段商户摆摊设点、占路经营等马路市场现象。
11.硬化裸露土地并保持完好。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牵头硬化公路两侧裸露土地(含商住户门前地面及公路两侧道口)并保持完好,督促商住户及道口使用者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修缮破损地面及道口,合理归并田间道口。
三、农村公路
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履行主体责任。
(一)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残垣断壁,具备条件的实现田路分家、宅路分家。
(二)路面平整完好、清洁、露本色,积极采取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适时开展养护工程,确保无较大病害。
(三)路肩坚实平整,边坡平顺,边沟、排水沟无淤塞、排水通畅,防护设施完好,对边沟同属水利部门管理的渠道部分,满足水利功能。
(四)桥涵、隧道桥面(路面)铺装平整,护栏、警示桩等防护安全设施齐全,排水通畅无堵塞、桥下基础无安全隐患,隧道按要求设置的通风、照明等系统运行正常,涵洞完好无淤塞、无开裂、无沉陷,八字翼墙完整、坚固。
(五)沿线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标线清晰、标志醒目无遮挡,护栏、公里碑、百米桩等设置得当、完整;停车点、观景台等既有公共服务设施保持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平交道口设置规范,减速垄、示警桩等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满足安全停车视距要求。
(六)加强绿化养护工作,及时完善、补植沿线绿化带,对路树进行修剪、刷白抹红、防治病虫害,保障路树正常生长,使沿线绿化范围内无枯枝烂叶;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花草适度”原则,提升农村公路绿化品质,打造“人在车中坐、车在画中行”的舒适出行环境。
(七)加大农村公路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公路及用地范围内无非法设置障碍物、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行为,及时查处抛洒、遗漏、超载绕行、交通事故造成公路污染的车辆;及时查处并清除非法设置的平交道口。
(八)用地范围外控制区内无有碍观瞻的垃圾、堆积物和非法建筑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