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63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3〕47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04-10
通知
魏政字〔2023〕47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30》、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供地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级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保障民生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二)供地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统筹区域、城乡各业各类用地,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2.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3.引导工业项目投资,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4.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保障我县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落实城市住房保障目标,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公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
6.下大力量、解决批而未用沉淀用地指标,提高供地率,减少土地闲置。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38.6667公顷左右。
(二)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0公顷;工业用地66.6667公顷;住宅用地66.6667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公顷、商品房用地64.66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5.3333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见附件)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小于2公顷的用地项目按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见附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附件:1.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魏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3.魏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4.魏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魏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供地总量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备注 | |||||
存量 | 增量 | 小计 | 其他保障性住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
总量 | 中小套型商品房 | |||||||||||||
魏县 | 438.6667 | 6.6667 | 432 | 40 | 66.6667 | 66.6667 | 2 | 64.6667 | 0 | 60 | 80 | 125.3333 |
附件2
魏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我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6.6667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64.6667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4.6667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2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2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3。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20.3989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46.2678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县住建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wei.gov.cn。
附件3
魏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 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
魏县 | 66.6667 | 64.6667 | 0 | 64.6667 | 2 | 0 | 2 | 0 |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附件4
魏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 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 时间 | 备注 |
1 | wx2023-01 | 玉泉街以西、科教路以北、玉泉河以东 | 2.3909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已供 | |
2 | wx2023-02 | 科教路以南、广源街以东、天安大道以北 | 3.4775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已供 | |
3 | wx2023-03 | 兴达佳苑小区以西、邯大北路以南、邯大南路以北 | 3.675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已供 | |
4 | wx2023-04 | 科教路以南、翟隆街(规划支路)以东 | 2.5483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5 | wx2023-05 | 魏都大街以东、山水名苑小区以南 | 3.669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6 | wx2023-06 | 玉泉街以西、科教路以北、玉泉河以东 | 6.0454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7 | wx2023-07 | 龙乡大街以东、魏东路以南 | 1.1653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8 | wx2023-08 | 长安大道北侧、望远街西侧 | 0.1881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9 | wx2023-09 | 广源街以西、天泽路以北、平安街以东 | 2.3522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0 | wx2023-10 | 望远北街以西、民有河以南 | 3.4073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1 | wx2023-11 | 龙乡大街以东、天安大道以北 | 1.4877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2 | wx2023-12 | 龙乡大街以东、天安大道以北 | 0.4353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3 | wx2023-13 | 天安大道以北、东源街以东 | 0.6825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4 | wx2023-14 | 梨乡大街以东、未来路以北 | 1.325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5 | wx2023-15 | 科教路以北、广源街以西 | 4.1871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6 | wx2023-16 | 天河路以南、玉泉河东侧 | 0.2508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7 | wx2023-17 | 天河路以北、广源街以西、平安街以东 | 0.44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8 | wx2023-18 | 礼贤街以西、体育公园北侧 | 0.968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19 | wx2023-19 | 双井镇、双井北街村 | 1.8386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20 | wx2023-20 | 双井镇、双井北街村 | 0.1298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21 | wx2023-21 | 双井镇、双井北街村 | 1.9238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二季度 | |
22 | wx2023-22 | 玉泉街 | 1.3867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三季度 | |
23 | wx2023-23 | 礼贤街以西、天雨路以北 | 7.6947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三季度 | |
24 | wx2023-24 | 天河路北侧 | 7.302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三季度 | |
25 | wx2023-25 | 天河路北侧 | 1.5567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四季度 | |
26 | wx2023-26 | 邯大南路南侧 | 5.664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四季度 | |
27 | wx2023-27 | 后小寨村南。天河北路以北 | 0.475 | 城镇住宅用地 | 挂牌方式 | 第四季度 |
注: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