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61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通告
文号:魏政规﹝2023﹞2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04-03
效力状态:有效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
通 告
魏政规﹝2023﹞2号
为确保魏县城乡总体规划、魏县东南片区城市设计等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区域范围:南至益民河、东至规划的乐业大街、北至民有河、西至文体街(含赵寨村),面积64平方公里。
二、主城区包含村庄为:街道办的东关村、南关村、西关村、大北关村、三田村、冯辛寨村、吴辛寨村、石辛寨村(含马庄堂村)、魏集村、河里东村、河里西村、西小门村、皇小庄村、冯小庄村、常小庄村、东小门村、杜町村、岗井村、谢町村;东代固镇的东代固村、翟小庄村、房小庄村、西代固村、张固村;魏城镇的赵寨村、董河下村、刘河下村、李辛寨村、康町村、町上村、小北关村;德政镇的马庄村、前小寨村、后小寨村、柏二庄村、安张庄村、大寨村、青华里村、安上村、前西营村、后西营村、生町村;仕望集镇的郭家堂村、陈庄村、浅疃村;沙口集镇的杜二庄村、陆十町村、马头村。
三、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新建、翻建、改扩建房屋。确需建设的,个人应依法依规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批准后,按照一街一特色、一街一样式批准的层数、外立面颜色效果图进行维修或翻建,个人建房面积应严格按照审批进行建设。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办、魏城镇、东代固镇、沙口集镇、德政镇、仕望集镇等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制定网格化管理,划定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县城区域内个人禁止建房的监管工作。各单位将网格化责任人报县政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宣传、监管,发现违建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通告范围内个人建房的巡查、监管、执法工作,对违法建设按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对阻挠依法拆除,暴力抗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六、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能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
(二)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未能及时制止的;
(三)对违法建设现场监控不力,致使违法建设继续进行的;
(四)有案不立、瞒案不报、查处不力的。
七、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