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59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文号:魏政字〔2023〕38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03-24
批复
魏政字〔2023〕38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你局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严格执行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魏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原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7〕251号)、《魏县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加快邯郸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七个100%”和“一个零”工作目标,即对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重大事故隐患立案率达到100%,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达到100%,行政复议维持率达到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起止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监督检查力量
魏县应急管理局实际在岗人员共计41人,其中在行政执法岗位人员为33人,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计算,占比为80.5%;行政执法车辆7部;执法经费由县本级财政保障。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详见附件1。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3)涉爆粉尘、液氨制冷、液氨制氢(制氮)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2023年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家。其中危险化学品1家、涉氨制冷1家、工商贸企业1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内按计划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在其整改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4。
(四)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5。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2023年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51家、涉氨制冷27家、工商贸企业5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3。
对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式,各行业领域监管股室、各执法中队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5。
五、工作准备及流程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各股室(单位)应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等实际情况,以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分季度、分月份制定本单位阶段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目标、时间、人员、重点内容。
2.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前,应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3.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前,应通过平台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二)现场检查和现场处理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置、处理呈批文书等一并归档,形成行政检查案卷;涉及立案查处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相关处理文书一并归档,在结案30日内形成行政处罚案卷。
(四)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行政检查信息应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公示网站为魏县党政网、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中国(河北邯郸)。
(五)数据报送
执法人员在落实监督检查任务后24小时内,将有关检查数据录入直报系统;各执法中队每季度5日前将上一季度监督检查数据报至局执法监督机构。
(六)调整、报批程序
相关股室(单位)职责调整的,承担相关职责的股室(单位)应承接本计划规定的监督检查任务。经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相关股室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提前5日向局执法监督机构备案。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对本计划进行重新核定,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监督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监督检查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执法检查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性。
(二)突出执法重点。监督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既要突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又要注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普通行业领域,增强执法的靶向性、精准度。要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整顿等各类执法手段,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既要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展现执法刚性,也要加强服务指导,体现执法温度。要准确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坚持宽严相济,防止以罚代管。
(四)健全联合执法。各股室(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交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一是两个以上股室(单位)在同一季度内要对同一家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要按照各自执法职能科学划分执法事项,整合执法力量和检查内容,统一实施联合检查;二是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三是实施双随机抽查过程中,对已被抽查的企业,不再列入其他股室(单位)抽查范围。通过实施联合执法,尽可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五)严格检查纪律。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2.2023年度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3.2023年度监督检查一般企业名单
4.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内容
5.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季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监督检查力量
魏县应急管理局实际在岗人员共计41人,其中在行政执法岗位人员为33人,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计算,占实际在岗人员的80.5%。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365天,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共计117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17=248天。
总法定工作日=(365-117)×33=8184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共计:8184-1340-1993=4851天。
其中直接监管股室(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日合计:4288天,非直接监管股室(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日合计:563天。
1.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4人)1152天。
重点检查企业7家(年内监督检查2次/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16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7×2×4×16=896天。
一般检查企业,年内随机抽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4×16=256天。
2.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4人)576天。
重点检查企业2家(年内监督检查4次/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4×4×12=384天。
一般检查企业,年内随机抽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4×12=192天。
3.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4人)576天。
重点检查企业2家(年内监督检查4次/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4×4×12=384天。
一般检查企业,年内随机抽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4×12=192天。
4.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5人)640天。
重点检查企业1家(年内监督检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5人、16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1×4×5×16=320天。
一般检查企业,年内随机抽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5人、16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5×16=320天。
5.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4人)576天。
重点检查企业2家(年内监督检查4次/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4×4×12=384天。
一般检查企业,年内随机抽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4×12=192天。
6.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4人)768天。
重点检查企业3家(年内监督检查4次/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3×4×4×12=576天。
一般检查企业,年内随机抽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4人、1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4×12=192天。
7.非直接监管股室(8人)640天。
非直接监管股室执法人员共计8人,分别按照各自职能,实施综合监管执法,采取专项检查、“双随机”监管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共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日64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34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预计用60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预计用15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用90个工作日。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用9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用100个工作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预计用3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用15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用3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用1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计1993天。
1.机关值班:预计用1023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用30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含对执法工作薄弱县区的监督执法):预计用23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党群活动:预计用11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预计用33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
附件2
2023年度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共17家)
一、危险化学品(1家)
1.邯郸市双辉企业有限公司
二、涉氨制冷(1家)
1.邯郸市安鲜特果蔬储藏有限公司
三、工商贸行业(15家)
1、1.中普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2.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3、3.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4、4.邯郸帝科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
5、5.邯郸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
6、6.中储粮大名直属库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7、7.河北百缝制线有限公司
8、8.魏县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9.魏县绿环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
10、10.河北中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1、11.永丰二锅头酒业魏县有限公司
12、12.河北稻花香酒业有限公司
13、13.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14.魏县垚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15、15.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附件3
2023年度监督检查一般企业名单
(共130家)
一、危险化学品(51家)
1.魏县西诚加油站
2.魏县京标加油站
3.魏县俊希加油站
4.魏县永兴加油站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五加油站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销售分公司第三十七加油站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销售分公司第三十二加油站
8.魏县定魏金如加油站
9.魏县中能加油站
10.魏县周祥加油站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销售分公司第七十一加油站
1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石油分公司魏县第三加油站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销售分公司第十二加油站
14.魏县回隆镇北街加油站
15.魏县双井镇中加油站
16.双井镇红果园加油站
17.魏县金城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18.魏县西烟加油站
19.魏县中辉加油站
20.魏县魏都加油站
21.魏县和平加油站
2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魏县第一加油站
2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魏县第二加油站
2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魏县第四加油站
25.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魏县第六加油站
26.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魏县第七加油站
27.魏县中新加油站
28.魏县茂源加油站
29.魏县畅通加油站
30.魏县丛鑫加油站
31.魏县院西加油站
32.魏县五湖加油站
33.魏县双赢加油站
34.魏县政德加油站
35.魏县源区加油站
36.魏县平安加油加气站
37.魏县金安加油站
38.魏县双桥加油站
39.魏县双庙乡双北加油站
40.魏县庆源加油站
41.魏县回隆北街陈良加油站
42.魏县联孚加油站
43.魏县忠杰加油站
44.魏县牙里镇张辉屯加油站
45.魏县野胡拐玉海加油站
46.魏县北皋永兴加油站
47.河北省魏县魏北加油站
48.魏县魏辉加油站
49.魏县冀南石油经销处
50.魏县南环西加油站
51.魏县中海加油站
二、涉氨制冷(27家)
1.魏县运平冷库
2.魏县梁河下恒温库
3.魏县双成第二冷库
4.魏县魏城镇马于村果蔬专业库
5.魏县华睿果蔬冷库
6.魏县孟祥周冷库
7.魏县学杰农副产品销售中心
8.河北魏县亚龙果菜有限公司
9.魏县兵杰冷库
10.魏县宋文堂冷库
11.魏县艳德果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魏县鑫润果蔬恒温库
13.魏县学忠冷库
14.魏县圣丰果蔬冷藏有限责任公司
15.魏县张固俊广冷库
16.魏县东代固乡永兴冷库
17.魏县东兴冷库
18.魏县老君堂冷库
19.魏县鹤起冷库
20.邯郸市福星肉联厂
21.魏县鸿发冷库
22.魏县汇达冷藏有限公司
23.河北省魏县亚龙果菜有限公司
24.魏县建磊果菜冷藏有限公司
25.魏县德源果蔬冷藏有限公司
26.河北龙赢果蔬有限公司
27.河北合华果蔬贸易有限公司
三、工商贸行业(52家)
1.河北恒晟机械有限公司
2.河北达人雕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3.邯郸市快科电梯增设有限公司
4.河北陆星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5.魏县庆林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6.魏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魏县京喀隆超市
8.魏县百佳商城
9.魏县阳光超市有限公司
10.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11.河北昶乾建材有限公司
12.河北格林普科技有限公司
13.河北鸣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4.河北中车陆星防松技术有限公司
15.魏县顺驰商砼加工有限公司
16.魏县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7.河北中福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18.河北惠菱电器有限公司
19.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20.魏县筑城预拌砂浆砼有限公司
21.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2.魏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23.魏县雪林超市
24.魏县武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25.河北瑞博恩食品有限公司
26.魏县华诚餐饮有限公司
27.河北嘉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8.河北宇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9.河北中科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30.河北弘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1.邯郸天舒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32.中科利君股份有限公司
33.邯郸英远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34.魏县华亿纸业制品厂
35.河北九凯食品有限公司
36.邯郸市聚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37.京环纺织品再利用邯郸有限公司
38.河北魏县三祥金属有限公司
39.魏县和金商砼有限公司
40.魏县谦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41.魏县旭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42.河北英祥建材有限公司
43.魏县建飞网袋制作有限公司
44.河北琪发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魏县泰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46.魏县华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47.魏县冀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48.魏县锐利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49.魏县老外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50.魏州怡和祥河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1.魏县鸿强商砼有限公司
52.魏县满福大酒店
附件4
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内容
一、综合监督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以及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6.应急预案是否在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应急演练并总结评估;
7.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是否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9.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0.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
二、各行业监督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4.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5.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6.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7.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8.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9.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0.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11.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2.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3.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5.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6.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17.自动化控制装置未有效投入使用;
18.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二)工商贸行业
1.涉爆粉尘企业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是否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是否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是否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是否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2.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是否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附件5
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季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执法 股室 | 时间 | 检 查 单 位 | 责任人 |
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 23 年 第一 季度 | 一、重点监管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3家,分别是:一中队3家:河北中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丰二锅头酒业魏县有限公司、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中队2家:邯郸市安鲜特果蔬储藏有限公司、魏县垚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三中队2家:邯郸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河北稻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四中队1家:邯郸市双辉企业有限公司;五中队2家:邯郸帝科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六中队3家:绿环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河北百缝制线有限公司、中储粮大名直属库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二、一般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6家,其中一中队1家,二中队1家,三中队1家,四中队1家,五中队1家,六中队1家。 | 刘永亮 王洪振 段剑锋 李 健 李章杰 张志峰 郭艳峰 |
20 23 年 第二 季度 | 一、重点监管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4家,分别是:一中队4家:中普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凯盛君恒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魏县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中队2家:邯郸市安鲜特果蔬储藏有限公司、魏县垚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三中队2家:邯郸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河北稻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四中队1家:邯郸市双辉企业有限公司;五中队2家:邯郸帝科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六中队3家:绿环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河北百缝制线有限公司、中储粮大名直属库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二、一般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6家,其中一中队1家,二中队1家,三中队1家,四中队1家,五中队1家,六中队1家。 | ||
20 23 年 第三 季度 | 一、重点监管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3家,分别是:一中队3家:河北中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丰二锅头酒业魏县有限公司、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中队2家:邯郸市安鲜特果蔬储藏有限公司、魏县垚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三中队2家:邯郸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河北稻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四中队1家:邯郸市双辉企业有限公司;五中队2家:邯郸帝科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六中队3家:绿环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河北百缝制线有限公司、中储粮大名直属库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二、一般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6家,其中一中队1家,二中队1家,三中队1家,四中队1家,五中队1家,六中队1家。 | ||
20 23 年 第四 季度 | 一、重点监管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4家,分别是:一中队4家:中普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凯盛君恒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魏县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中队2家:邯郸市安鲜特果蔬储藏有限公司、魏县垚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三中队2家:邯郸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河北稻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四中队1家:邯郸市双辉企业有限公司;五中队2家:邯郸帝科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六中队3家:绿环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河北百缝制线有限公司、中储粮大名直属库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二、一般检查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6家,其中一中队1家,二中队1家,三中队1家,四中队1家,五中队1家,六中队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