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151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高军平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号:魏政字〔2022〕98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2-12-06
决定
魏政字〔2022〕98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高军平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的决定
高军平,男,1970年12月出生,魏县魏州街道办河里东居民。
2021年9月27日,高军平晚饭后去孔融让梨公园散步,走到景观湖桥上时,突然听到大桥西边有人呼救。听到喊声,高军平就顺着声音沿着景观湖台阶跑到湖边,看到有两个人正在湖边站着,湖面上漆黑一片。高军平急问岸边两人溺水者位置,随后,高军平顺着两人指着的方向纵身跳入湖中。在水中摸索寻找,终于摸到溺水者,可溺水者抓住了高军平的头往下拽,高军平奋力挣脱后从水下边托着溺水者往岸边游,当游到岸边时已累得精疲力尽,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终于将溺水者救到了岸上,高军平却累的瘫坐在地上。随后110警车、120救护车先后赶到,并及时进行救护,高军平这时才默默地离开现场。
据了解,落水少年叫杨海田,男,现年16岁,系魏县车往镇杨甘固村人,因当天在县标附近一家饭店学习烧烤技术,晚饭后在景观湖湖边遛弯时不慎掉到湖里。
高军平同志在突遇落水少年生命危急时刻,奋不顾身勇救少年的事迹,赢得了一致好评,其救人事迹被魏州网采访并给予报道,对他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肯定和点赞。
高军平同志在紧要时刻,冒着生命危险救人的高尚品德,展现了中华儿女无私奉献、勤劳勇敢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宣传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高军平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向高军平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奖金1万元。
县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见义勇为意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扬见义勇为的奉献精神,维护见义勇为行为人合法权益,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推进平安魏县、法治魏县、和谐魏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