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72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2〕40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2-05-30

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202249日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和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体字〔202122号)及邯郸市体育局、邯郸市教育局《印发202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县青少年运动意识明显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体育后备人才梯队衔接合理,体育训练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竞赛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体教融合机制更加健全。积极创建体教融合示范县,将体教融合成果转化为城市影响力、经济发展力、社会亲和力、文化传播力和人的健康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开齐开足体育课。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小学1-2年级每周5课时、3-6年级每周4课时,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2.加强体育课程建设。建立“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课教学模式。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特点,普及体育和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掌握跑、跳、投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游泳、武术、轮滑等1-2项专项运动技能。(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3.丰富学校课余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普及性体育运动,中小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学生运动会和阳光体育节。支持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所中小学校要组建不少于5个体育俱乐部或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全面推行学生体育家庭作业,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4.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以举办冰雪运动会、冰雪联赛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运动进校园活动。实现冬奥会知识、观赛礼仪、冰雪运动技能常识进校园全覆盖和校园冰雪运动会全覆盖。全县各级冰雪运动协会、轮滑协会主动为学校提供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冰雪运动普及推广活动。2022年,在校校组织开展冰雪运动会的基础上,高标准举办魏县第四届冰雪运动会。(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5.推进学校运动队建设。中小学校按照“8+X”运动项目布局,建设学校运动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8”是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乒乓球、轮滑、太极拳、啦啦操为必选的重点项目,“X”是以橄榄球、游泳、武术、羽毛球、体操、健美操、冰球、陆地冰壶、滑冰、滑轮、棋类、射击、射箭等为自选的推进项目。对开展情况优异的学校,教体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重点打造橄榄球这一特色项目,推动中小学橄榄球运动队建设。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积极举办排球项目比赛,支持学校建立足球、篮球、排球运动队,积极开展班级、年级、校际间比赛,举办“三大球”专项比赛。2022年底,全县“三大球”运动队达到80支。到2024年,全县“三大球”运动队到达150支。(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6.健全学校体育评估督导体系。把落实国家学校体育相关法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体育标准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和指导。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对学校体育工作单独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前10名授予“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后10名通报批评。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7.执行学校体育考试和中考加分制度。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落实好将体育科目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的工作安排。对参加省级以上体育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省中学生体育锦标赛、省中学生运动会及以上)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员,经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复核认证后,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

继续执行《邯郸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邯政规〔20203号)第五条,在河北省综合性运动会(河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经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复核认证后,在中考时分别按200分、100分、50分给予加分。(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8.广泛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构建完善的县、校两级体育竞赛体系和选拔性竞赛制度。县教育体育局制定每年赛事活动计划,继续办好县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和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节赛事活动。推动与周边县(区)开展区域联赛。各校要组织好与县市级比赛相衔接的体育比赛,积极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体育项目校内比赛、校际联赛,构建中小学常态化竞赛体系。20222024年,每年举行中小学生体育节,广泛开展篮球、足球、轮滑、太极拳等赛事活动,并逐年丰富赛事内容,提高赛事水平。(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9.推进青少年体育赛会改革。对接市学生(青年)运动会赛制规程,组织举办魏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完成市级学生(青年)运动会备战参赛任务。逐步增加县综合运动会、冰雪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项目和组别设置,扩大青少年覆盖面和参与度。(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10.推进单项协会举办赛事。落实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教体部门学生体育组织积极配合,以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引领,并根据项目特点和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2022年,引导相关体育协会开展太极拳、围棋、轮滑等赛事活动。到2024年,协会组织或参与组织的赛事活动达到10场以上。(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11.落实学生运动水平等级制度。落实国家关于在校学生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标准,教体部门组织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加强运动水平等级认证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实现信息平台的公示和查询。(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12.落实运动员奖励激励机制。严格执行《邯郸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邯政规〔20203号)。对我县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奥会、亚青会等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取得优异成绩的,上报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奖励,并在就学、就业上给予优先政策。对我县运动员参加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学生赛事的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队建设

13.积极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按照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市级体育传统特色校创建工作。县教育体育局制定魏县体育传统特色校评估办法和工作计划,每年评估一次。鼓励学校普及“三大球”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球类项目和田径基础大项;推广武术、中国式摔跤、太极拳、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发展艺术体操、射箭、射击、短道速滑、陆地冰壶等新兴项目,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底,全县体育特色学校达到80所。到2024年,全县体育特色学校达到200所。(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14.开展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充分利用冬夏令营活动,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主要对象,组织体育教师、教练员和学生开展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的体育训练和指导,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四)深化业余体校改革

15.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利用体教融合的优势条件,在现有业余体校基础上,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指导青少年开展专业体育训练。与全县中小学开展合作,结合学校体育场地资源、专业体育教师、项目开展等情况,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业余体校)中小学体育训练基地建设。2022年,建成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1个,配套训练基地8个。到2024年,建成配套训练基地16个。(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16.鼓励青少年训练中心教练员参与课外教学活动。鼓励青少年训练中心注册教练员参与学校竞赛训练、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标准领取报酬。(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五)规范社会体育组织

17.扶持培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落实国家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杜绝因联合认定俱乐部而出现变相行政审批现象。推进优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体教融合示范俱乐部。2022年,培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家。到2024年,全县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5家。(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

18.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开展竞赛、训练、培训等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六)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19.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小学按5个教学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按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阶段学校按78个教学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结合我县实际,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招聘体育教师,确保达到标准。20222024年,每年新增体育教师占当年招聘教师总数的10%。(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学校合理确定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将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后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在各级体育竞赛中,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奖项的,应当向其指导教师或教练员颁发相关证书。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体育工作成果评价机制,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在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中所获成绩同等对待,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奖评优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根据上级教育、体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并完善学校教练员岗位考核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畅通体育教师教练员入职渠道。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落实邯郸市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办法,落实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和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办法。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通过招聘或选聘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聘用优秀教练员和体育教师。(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

22.强化体育教师和基层教练员能力提升。加大对全县体育教练员、体育教师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各级各类体育教师和基层教练员技能提升培训班,并将培训课时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选派优秀体育教师和基层教练员参加“省培计划”以及各种体育运动项目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全县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执教能力。2022—2024年,每年培训体育教师不低于100名。(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23.学校设立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教师教练双贯通制度,体育教师可以根据工作岗位评定教师职称或教练职称。允许体育教师、教练员岗位双向交流。中小学校每个运动队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教练员。(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强化政策保障

24.落实体育特长学生政策。落实上级关于具备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鼓励高中阶段体育传统特色校适当扩大体育特长生招生数量,明确招生比例,实施自主招生。根据《邯郸市体育局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保障我市体校运动员就学的指导意见》(邯体〔201486号)和《邯郸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邯政规〔20203号),按照“籍随人走,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被省、市、县运动队抽调的体育特长生安排就近学校就读,并办理学籍转校手续。被抽调学生的所在学校和接收学校要为学生转出和转入提供便利,予以办理。(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25.完善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全县各学校在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在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基础上,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加强县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业余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撑阵地的支撑作用,鼓励县队项目与学校、俱乐部、协会、企业联办,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组织开展县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活动。选派优秀运动员积极参加省“未来冠军计划”、冬季项目“雏鹰计划”,强化青少年竞技人才培养。(县教育体育局)

26.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场地设施。推进体育场、体育馆、滑冰馆等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和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冰雪场馆要为冰雪运动进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分隔工程,支持社会组织对学校体育设施开展运营,在满足学校正常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众开放。2022年,全县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8处。2024年,全县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达到20处。(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

27.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管理。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落实河北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加强青少年运动人才保护,促进青少年运动员合理流动。加强青少年运动员反兴奋剂知识和理念教育,提高青少年运动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在体育竞赛、体育考试中确保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28.营造青少年体育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冰雪运动的宣传转播力度,宣传奥林匹克运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和支持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推动体育文化进校园,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文化活动,培养家庭体育文化、营造体育锻炼氛围。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广传播典型经验做法。(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体教融合工作具体政策措施,建立由县政府主管负责同志召集,县政府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体教融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体教融合工作的落地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县政府决定。(责任部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二)拓宽经费渠道。要调整优化教育、体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积极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

(三)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完善政策,细化任务,严格督导考评,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要进行年度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责。(责任部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出台相关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此方案为准。

 

附件:1.魏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魏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附件1

 

魏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杨  帆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郭常明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陈海林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武海林   县委编办主任

 薛丽萍   县民政局局长

   段晓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俊河   县财政局局长

         苗华青   团县委书记

   赵法青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晓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刘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凤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耿鸿亮   县税务局局长

张军学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教育体育局局长陈海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主管副职担任。


附件2

 

魏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

       2.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

3.在召开联席会议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4.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

5.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6.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7.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导,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链接: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