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004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魏政字〔2021〕81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1-12-31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 

魏政字〔202181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和省水利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水农202139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实现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不断完善城乡供水工程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等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对现有老旧管网工程进行更新改造,以落实管护责任、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

守住底线,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不断夯实已取得的脱贫成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力度,既有针对性补齐短板,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巩固拓展并举。

统筹规划,持续提升。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既有水源工程和输配水管网,采取提升改造、联网并网和维修养护等综合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积极打造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完善水源保护、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监测相结合的水质保障综合体系。

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基层党组织、村级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和村民的作用,参与农村供水工程项目提升改造、运行维护和水源保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由用水户合理分担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费用,充分尊重用水户意愿,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县农村饮水服务热线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适时提高农村供水标准,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2025年底,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程度、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将千吨万人以下小规模供水站并入千吨万人的供水站。对各供水站己建的供水设施进行拾遗补缺、巩固提升,重点解决村内供水管网老化、水量漏损严重及入村入户水表及水表井老化、读表抄表困难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重点工作

(四)加强饮水安全监测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聚焦农村饮水问题动态清零和强化工程运行管护,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全面排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情况,对12314转办及各类检查、审计、举报等发现的农村饮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指导涉及乡镇及供水站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村级“三个责任人”制度,开展全覆盖的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发挥县农村饮水服务热线电话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监督举报通道。

(五)推进供水工程建设

按照“城乡一体,整县推进”的思路,积极打造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按照“上规模、减数量”的思路,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等方式,积极打造一批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维修管护规范化、运行管理信息化的示范样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六)强化供水水质达标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推进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日供水人口超过10000人或日供水规模超过1000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标示、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积极推进千人供水工程(日供水人口1000人至9999人)水源保护。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面配备消毒设施,利用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加强水源水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不断提升水质保障水平。

(七)完善管护体制机制

围绕确保工程管得好、用得好、长受益,不断完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巩固村级“三个责任人”和专业化管护创新成果,加大维养经费筹措力度,确保每处饮水工程都正常运行。健全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继续实行“一户一表”,推广安装预付费水表、物联网远传智能水表,全面实现计量收费。规范工程运行管护,供水站实行定时供水的,每天供水时间不少于16小时,供水站要加强运行管护,逐步实行24小时供水。

(八)建立农村管水员制度

按照确有必要、按需配备、人事相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制度。在水费收缴的前提下,可通过水费提留、村集体经营收益、光伏发电收入补贴等方式,对农村管水员给予相应补贴;也可统筹利用现有公益性岗位,按规定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农村管水员。要明确农村管水员的工作职责,对履职不到位、工程管理不好、群众满意度低的管水员,及时进行调整,切实发挥农村管水员作用。

(九)强化应急供水保障

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急供水预案和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供水车辆和抢修物资,建立应急供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遇洪涝灾害、突发旱情、水源污染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守好农村饮水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三、保障措施

(十)压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供水保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对农村饮水安全状况监测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工程管理不到位、漠视群众利益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或水质严重超标等突出供水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一)发挥部门合力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农村供水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绩效管理和项目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规划统筹。财政部门结合财力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推进供水入户。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配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中推进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落实。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

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千方百计筹措项目资金。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要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合理安排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并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有序安排实施;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利用金融政策,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村民“一事一议”制度自筹资金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十三)规范项目管理

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工程建设方案充分征求受益群众意见,发挥受益群众参与和监督作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建设;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加快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挤占、滞留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十四)加强技术指导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围绕水源保护、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监测等技术,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教材,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逐步实行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利用《农村供水管水员知识问答》等培训教材,采取适宜方式加强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十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进行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大力宣传安全饮水知识,增强农村居民安全用水意识;大力宣传水资源的稀缺性,普及节水方法和节水器具,提升惜水、爱水意识;普及有偿用水观念,提升水商品意识;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保护供水设施,珍惜水资源,营造有利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魏县人民政府

20211231

  

 

 文件链接:魏县水利局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