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66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覆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1〕37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1-05-25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覆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 

魏政字〔202137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保障机制覆盖工程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覆盖工程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5月20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


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保障机制覆盖工程工作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全覆盖工作,已列为市、县2021年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6〕177号)和市“双创双服”办《关于印发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双创双服”办〔20218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我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抓手,围绕严把关口、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全面落实的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全覆盖,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两金”指的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三机制”指的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机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机制、银行代发工资机制;“一惩戒”指的是对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目标任务及分工

2021年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实现“两金、三机制、一惩戒”等保障机制全覆盖,启动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到工资,有效预防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领导小组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全覆盖负总责,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到位,确保在建项目全覆盖。相关部门具体分工参照市直有关单位并结合魏县实际执行。

(二)县人社局负责保障机制全覆盖工作牵头落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行业主管部门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按照邯郸市人社局、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建设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流程的意见》,做好调查取证向公安局移交。

(三)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县教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相关政策,全面规范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负责监管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负责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按规定应收尽收,确保足额缴存到位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监管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的行为杜绝违法建设工程按照谁监管谁处理的原则,负责受理本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及时妥善化解、调查处置工作;对查实欠薪数额,采取闭合措施后,仍不支付的,按照邯人社﹝2016﹞38号文件将案件组卷移交人社局;负责政府应急周转金申请使用和追偿;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职权范围内给予限制并将失信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报道坚持正面引导,健全舆情监控系统建设和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在特殊时期加大舆情监控力度,对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媒体和网络媒体报道的欠薪舆情全程监控,及时妥善处置,配合有关部门适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县公安局负责协同人社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受立案和侦破等工作,必要时提前介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对公民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经审查,如已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等处理且达到立案标准的应直接立案侦查;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县检察院负责依法及时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七)县法院负责解决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诉讼案件,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对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

(八)县财政局负责政府应急周转金列入预算并落实到位;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按规定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等工作;落实根治欠薪工作经费

(九)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强对级财政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准

(十)县发改局负责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据人社、住建、交运、农业农村、自然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抄告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十二)县人行、县金融办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配合行政审批局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规范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平台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十三)县司法局负责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律师持续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指导基层调解机构及时调处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

(十四)县工会根据职责负责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及托管企业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欠薪问题的处置工作;协助县人社局、住建局督促开发区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十六)主城区建设项目由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承担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主城区之外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非开发区范围和托管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522日至5月31日)。主要完成三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发动、层层部署。三是对本辖区、本领域在建项目全面摸底,建立在建项目台账,于610日前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1)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县直有关部门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自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范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三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四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情况。自查情况于710日前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2)

(三)联合检查阶段(71日至8月31日)。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分层次组织开展三个方面检查:一是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缴存情况,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使用情况;二是检查县应急周转金落实情况(不低于500万);三是检查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情况,查看是否存在重大违法案例应向社会公布而未公布,是否应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而未列入,是否对恶意欠薪单位(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能够当下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制定阶段目标和“路线图”,持续推进整改。整改情况于1025日前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重点对新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前期排查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程建设领域“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实现全覆盖,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魏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海军担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场监管局、县金融、人行魏县中心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军峰担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全覆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和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做好工作调度督促;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做到同向发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联合惩戒。县直各有关部门对于重大违法案例应向社会公布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情况,要于做出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部门进行推送,对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县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新建项目保障机制落实,切实把排查化解功夫下在平时,加强源头综合治理,扎实防欠制度笼子,强化违法惩处惩戒,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司法联动惩处的根治欠薪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进展。

、其他事项

其他行业领域参照本《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1.魏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覆盖工程工 作领导小组名单

2.在建工程项目台账样表

3.“两金、三机制、一惩戒”自查统计样表

 附件1

 

魏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海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赵法青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文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    郭海民  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

 张洪涛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铭海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申文川  县发展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路现理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永华  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赵军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永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发军  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袁耀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行政审批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志勇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李怀利  县教体局副科级干部

韩海振  交投公司副总经理

郭俊杰  县金融

黄书军  人行魏县中心支行负责人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附件2

在建工程项目台账样表

填报单位:





制表时间:

序号

单  位

项目

性质

工程

名称

项目

地址

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形象进度

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

是否落实专用账户

是否落实银行代发工资

是否落实 工资保证金

1














2














3














4














5














6














填表说明:1、项目性质区分为政府投资、国企项目、非政府投资;2、形象进度区分为基础施工、主体施工、主体完工、后期装修等。

 

附件3

“两金、三机制、一惩戒”保障机制自查统计样表

填报单位:





         制表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落实标准

排查项目数

存在问题项目数

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整改措施及

建议

1

政府应急周转金落实情况

按规定数额缴存并有银行缴存凭证,县级不低于500万





2

工资保证金缴存及使用情况

按规定比例缴存并有银行缴存凭证





3

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

劳动用工名册规范完整,并留存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4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情况

开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或实行分账管理





5

银行发放工资情况

查看相应凭证,检查总包企业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发放情况





6

维权告示牌设置情况

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维权告示牌,且告示牌内容完整规范





7

联合惩戒落实情况

查看惩戒台账,报送推送相关资料





填表说明:1、政府应急周转金落实情况项,只填写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和整改措施;2、联合惩戒落实情况项,排查项目数栏不填写,存在问题项目数栏填写联合惩戒项目数。  



文件链接: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覆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