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404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0〕15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0-03-10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魏政字〔2020〕15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2020年,我国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2019〕67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邯政〔2020〕1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魏县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魏县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县、现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组建普查机构。成立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共同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委会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各级机构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二)落实各级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普查顺利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普查。

(四)经费保障。在充分考虑物价上涨、人员成本增加等因素的情况下,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除中央、省负担部分外,其余经费由县级及乡镇政府(街道办)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及时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备普查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增强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县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照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五)加强宣传动员。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创新方式方法,精心策划组织,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魏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附件

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张海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振国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任舜理  县统计局局长

张俊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合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乔新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翟军锋 县卫健局局长

梨乡水城管委会主任

成 员:郭海民 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

李爱丽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杜瑞荣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县宗教局二级主任科员

牛森林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申现峰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路长明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昝路广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发根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爱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崔治国 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

牛海英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司宪梅 县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庆华 国家统计局魏县调查队纪检员

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任舜理兼任。


文件链接:魏县统计局关于《做好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