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74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魏县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19-09-26
通知
魏政字〔2019〕30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10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9〕14号)及《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魏政办字〔2019〕18号)要求,现将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各制定主体可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5号)和《邯郸市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公布,市政府令第164 号修正)
的规定,就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
和程序。未经确定并公布的部门、机构和组织,不得制定规范性
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对规
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魏县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魏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附件
魏县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1 |
魏县人民政府 |
2 |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3 |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
4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5 |
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6 |
魏县公安局 |
7 |
魏县民政局 |
8 |
魏县司法局 |
9 |
魏县财政局 |
10 |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 |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2 |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 |
魏县交通运输局 |
14 |
魏县水利局 |
15 |
魏县农业农村局 |
16 |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17 |
魏县卫生健康局 |
18 |
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9 |
魏县应急管理局 |
20 |
魏县审计局 |
21 |
魏县统计局 |
22 |
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23 |
魏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4 |
魏县行政审批局(魏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25 |
魏县医疗保障局 |
26 |
中国人民银行魏县支行 |
27 |
魏县气象局 |
28 |
魏县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魏县管理部 |
29 |
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