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677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19-01-08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8年,魏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作为加强法治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18年魏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担任,进一步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坚决不走过场,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按照《2018年魏县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全年安排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12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按照《按照魏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分两批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主管副职、法制审核人员及执法骨干进行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四)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市有关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魏政字〔2018〕68),对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法律顾问的聘用工作进行再要求和指导,并要求将聘用法律顾问的合同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目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各单位基本聘用了法律顾问。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进行了充实调整,调整后的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由11人组成,涵盖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业律师等。其中由原来的3名县内律师,调整为邯郸市律师3名、县内律师2名组成的5人律师顾问,有效增强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法制人员力量和法律专业素养。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政府合同、协议 14件,参与决策论证2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参与行政执法培训4人次。

严格审查,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逐步完善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做到了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须经由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时,将县政府政策性通知、通告、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等纳入审查备案范畴。2018年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1次,提出修改意见80余条,有效防止了红头文件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了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制度。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每年度对颁布实施一年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定期清理,改变了以往规范性文件重审查、轻监管的现象。印发了《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魏政办字〔201832),按照通知要求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保留规范性文件51件、失效34件、拟修改2件,清理结果在魏县党政网进行了公示。

三、履行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承接取消国家、省、市行政权力事项。2018年以来,根据事权范围和我县实际,对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衔接上级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魏政办字〔2018〕24号)、《关于承接上级下放一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魏政办字〔2018〕46号)和《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魏政办字〔2018〕71号),衔接取消下放事项共34项,其中,承接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0项,承接下放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24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在党政网及部门网站。对公布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关部门编制了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制定了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了办结时限,公开了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了行政效率,实现了在规定日期内的有效衔接,确保了下放的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二)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及收费事项。为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12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效率。经2018年10月29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县政府相关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及收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将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农牧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监局、县卫计局、县文教体旅局、市环保局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城管执法局等11个部门的51项行政许可事项,县住建局、县农牧林业局等2个部门的4项收费事项,共计55项全部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

(三)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等事项情况及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情况,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固定资产投资目录清单、禁投产业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和罚没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不断完善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同时对开发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21个乡镇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县乡两级较为完善的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监督、创新举措,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回头看”。2017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全县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全部按要求在《邯郸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公示,使行政执法工作循法而行,打造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县32个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时限,推进整改落实,通过监督检查,巩固了制度成果,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在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县法制办主任连希廷同志、县税务局局长于晓峰同志于2018年3月14日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予“河北省三项制度先进个人,并给予个人记二等功奖励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8年以来,对全县3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并重点对13个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提出整改问题40条,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通过评查,执法部门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了更加直观、清醒的认识,整改措施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三)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执行省、市、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县法制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监察局不断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关制度落到实处。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河北省行政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确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执法责任,约束执法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从严规范执法,做到了“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

五、规范程序,探索机制,复议化解争议作用日益彰显

(一)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更加规范化。按照省、市规范化建设通知要求,健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受理、审理、听证和调解等各项制度将行政复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定了2名专职的复议办案人员,一般案件立案后确定2名承办人员,重大复杂案件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

(二)强化行政复议化解矛盾功能。坚持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首要目标,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化解矛盾功能。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复议程序当中先予调解,促使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或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对做出决定的案件,给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化解与行政机关对抗情绪,行政机关过错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

2018年共受理复议案件25件,24件做出复议决定,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未出现被法院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切实促进了行政争议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范程序,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工作。针对应诉案件有增多的情况,为此县政府决定县国土局派两名股级干部由法制办安排专职应诉工作,应诉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如发现确实有错误的,在法院判决前自行纠正,二是正确的积极应诉,认真履行法院裁定、判决,司法意见书。

2018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次,胜诉15件/次,其中县法制办负责人代县政府直接出庭5件。

总之, 2018年魏县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县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机构建设,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全面建立法制专门机构,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到法制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培训考试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证件的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化调整,保证执法依法依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努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县建设冀鲁豫三省交汇区域新兴中等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