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政字﹝2018﹞12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田振海、霍建波和张建国三位同志
“见义勇为” 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田振海,男,汉族,魏县东代固镇西代固村人。霍建波,男,汉族,魏县街道办事处南关居委会人。张建国,男,汉族,魏县人,现居住在梨香嘉园。
2017年5月29日上午9时许,田振海同志路过定魏线与邯大线交叉口大桥,发现两个小孩裴豪杰和郑天傲同时掉入河中,田振海同志来不及脱衣服便跳入河中,快速游向已滑至河中间的裴豪杰,奋力将裴豪杰拖到岸边,并和在场的群众一起立即对孩子进行救护,直到救护车赶到后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2017年9月10日早上7点钟左右,上班途中的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霍建波,在路过一居民住宅时发现该处民宅三楼的防盗网外的窗户台上,站着一个约三、四岁年龄的小男孩,随时有可能从窗台上坠落,安危就在毫发之间。霍建波迅速组织围观群众找来软质材料做好地面营救,自己则掀开一楼卷帘门,疾步向跑上楼,在这小孩即将坠下楼的千钧一发之际,隔着防盗网一把将战战兢兢的小男孩牢牢抓住,并成功解救。2017年9月27日7时许,家住梨乡嘉园小区的张建国发现一栋住宅楼五楼一户居民家的防护网里卡住了一个女孩儿,随时有坠落的危险。张建国同志迅速奔跑上楼,敲开了六楼的房门,在他人的帮助下,用钳子撬开了防护网,从窗户里钻出来,沿着防盗窗爬到被困孩子旁边,托起被困孩子,为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员开展营救赢得了宝贵时间。
田振海、霍建波、张建国同志在紧要时刻奋不顾身、冒着自身生命危险救人的高尚品德展现了梨乡儿女乐于助人、勤劳勇敢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17年12月29日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田振海、霍建波、张建国同志“见义勇为” 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分别向田振海、霍建波、张建国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奖金1万元。
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向田振海、霍建波、张建国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危险时刻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人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热情淳朴、勇于担当的高尚品德,大力弘扬正气,凝聚加速魏县科学发展的正能量。县政府要求,全县上下要以先进人物的事迹为榜样,积极投身当前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为把魏县建设成为“县强民富、绿美水秀、城乡一体”的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