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550
发布机构: 魏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18-11-23
通知
魏政字﹝2018﹞93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魏县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有效改善我县采暖季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邯郸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邯政字﹝2018﹞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对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价,科学制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措施,严禁“一刀切”,有效减少采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县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完成。
(二)实施范围。全县砖瓦窑行业企业。
(三)实施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执行第一个阶段差异化管控措施。市另有通知的可按要求延长或缩短错峰生产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执行第二个阶段差异化管控措施,加严限产比例,具体加严比例幅度和执行时间段,按照市通知要求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导向原则。综合考虑砖瓦窑行业各企业
污染贡献率和减排潜力,合理确定生产负荷,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理水平,减少废气排放,同时引导企业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各企业向污染物排放量少、设备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端方向转型发展。
(二)坚持差异化原则。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制定绩效评价办法,逐企业、逐生产线开展绩效评级,以环境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制定企业限产限排管控措施,分类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工艺技术先进、运输结构合理、污染物排放量远低于排放标准的企业不予或少予错峰生产,形成正向激励。
(三)坚持民生保障原则。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错峰生产比例和减排比例,对涉及扶贫易地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可少错峰或者不予错峰。加强对申请免于错峰企业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
(四)坚持错峰和应急相结合原则。砖瓦行业各企业在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同时,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通知有关要求执行限停产措施。
(五)坚持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底前适时对重点行业调整一次等级级别。在错峰生产期间发现有关企业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降低等级级别。达到规定标准,经专家组评估达到规定要求的,提高等级级别。
三、任务目标
按照《邯郸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邯政字﹝2018﹞96号)“附件6 砖瓦(煤矸石)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环境绩效评级导则”确定的管控级别和允许生产负荷,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到具体期限和生产装备,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明确各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其中,砖瓦窑行业管控牵头部门为县环境保护分局,配合部门为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砖瓦窑企业属地乡镇政府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对列入管控的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狠抓错峰落实。县环境保护分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和相关乡镇政府配合,组织各错峰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根据核定的生产负荷,制定具体生产方案,落实到各生产线及具体设备,明确到具体生产日期。并负责对企业生产方案现场核查,逐一审核;各企业制定的具体生产方案经县大气办收集、县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由大气办分报市直牵头部门和市大气办备案。
(三)强化执法检查。县大气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专门执法检查组,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方案、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公开。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全面公开制度,县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各企业具体生产方案要在魏县党政网等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严格督查问责。对在砖瓦窑企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执行工作中,工作落实不力,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到位。
附件:魏县砖瓦窑企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措施一览表
魏县砖瓦窑企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措施一览表
第一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允许生产负荷 |
生产负荷调控措施 |
具体生产调控措施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魏县振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2 |
河北魏县泰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3 |
魏县旭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4 |
魏县泰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5 |
魏县台头环保砖制造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6 |
魏县诚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7 |
魏县武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8 |
魏县平林节能烧结砖厂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9 |
魏县宏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40% |
允许生产19天 |
生产调控时间:允许生产时间:11月15日到12月3日, 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0 |
魏县德涛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1 |
魏县清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2 |
河北省魏县新兴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3 |
魏县烨泰贸易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4 |
魏县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5 |
河北魏县融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6 |
魏县志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7 |
魏县昌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8 |
魏县前大磨乡国平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9 |
魏县祥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20 |
魏县信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21 |
魏县连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22 |
魏县三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第二阶段(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允许生产负荷 |
生产负荷调控措施 |
具体生产调控措施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魏县振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2 |
河北魏县泰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3 |
魏县旭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4 |
魏县泰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5 |
魏县台头环保砖制造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6 |
魏县诚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7 |
魏县武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8 |
魏县平林节能烧结砖厂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9 |
魏县宏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30% 2019年3月1日至31日:40% |
共允许生产29天 |
生产调控时间: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生产调控措施:全厂停产。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0 |
魏县德涛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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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魏县清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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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北省魏县新兴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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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魏县烨泰贸易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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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魏县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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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河北魏县融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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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魏县志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17 |
魏县昌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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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魏县前大磨乡国平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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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魏县祥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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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魏县信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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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魏县连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
22 |
魏县三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停产 |
/ |
魏县环保分局魏县国土局 魏县住建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