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3〕第12号)
更新时间:2023-03-31 11:28:51点击次数:65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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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3〕第12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房产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产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王月芹
房产坐落:魏城镇礼贤街洪源小区7-2-6号
原房产证号: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01228号
房屋建筑面积:114.57平方米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