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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卫生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1-04-06 15:37:12点击次数:91317次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 卫生局 联系人: 科室: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

收费

承办科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魏县疾控中心

辖区内服务人口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急传科

3532233


2

布鲁氏病防治

魏县疾控中心

辖区内服务人口

《河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方案》

地病科

3532282


3

预防接种

魏县疾控中心

辖区内0-6岁儿童和重点人群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计免科

3532229


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

群众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项目办

3516013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

收费

承办科室

联系方式

备注

5

新农合县外就医转诊审批

新农合管理中心

参合农民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新农合管理中心

3523179


6

新农合医疗证补办

新农合管理中心

参合农民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新农合管理中心

3523179


7

新农合县外就医费用报销

新农合管理中心

参合农民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新农合管理中心

3523179



8

孕产妇叶酸发放

卫生局妇幼科

孕产妇、准孕妇女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妇幼科

3521830


9

农村孕产妇补助

卫生局妇幼科

农村孕产妇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妇幼科

3521830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燕志高 科室:魏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3532233

1、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承办机构

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科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的服务人口

四、申请条件

法定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发生流行

五、申报材料

发病的时间、地点、人数和病种及主要症状。

六、服务流程

发现传染病后及时登记,按规定时间及时逐级上报,根据病种和发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承诺办理时限:根据病种和疾病流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可咨询。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 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燕志高 科室:魏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 3532233

2、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

一、办理依据

根据河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方案

二、承办机构

地方病科。

三、服务对象

1.养殖;2.屠宰;3.放牧;4.贩运牲畜;5.皮毛加工;6.乳肉加工;7.兽医等重点人群。

四、申请条件

1.养殖;2.屠宰;3.放牧等重点人群。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抽血、化验。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魏县疾控中心地方病科。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燕志高 科室:魏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3532229

3、预防接种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二、承办机构

魏县疾控中心计免科。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四、申请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年龄

五、申报材料

接种凭证。

六、服务流程

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承诺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353222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李英俊 科室:项目办 联系电话:3516013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落实“河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冀卫农基〔2009〕41号文

二、承办机构: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

四、申请条件:

城市或农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此项服务。

五、申报材料:

无需其他材料、带身份证即可。

六、服务流程:


七、办理时限:

随时服务,随时记录在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上级有专项服务资金,群众无需花钱。

九、咨询方式: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均可服务。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张洪海 科室:合管中心 联系电话:3523179

5、新农合县外就医转诊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二、承办机构

新农合驻行政服务中心转诊备案窗口。

三、服务对象

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群众。

四、申请条件

到县外住院的参合患者。

五、申报材料

医疗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六、服务流程

患者或家属提供材料,转诊备案窗口出具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310-352317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张洪海 科室:合管中心 联系电话:3523179

6、新农合医疗证补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二、承办机构

新农合驻行政服务中心初审窗口。

三、服务对象

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群众。。

四、申请条件

新农合医疗证丢失。

五、申报材料

户口本。

六、服务流程

由补办人提供本户户口本,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后补办。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310-352317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张洪海 科室:合管中心 联系电话:3523179

7、新农合县外就医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二、承办机构

新农合驻行政服务中心初审窗口。

三、服务对象

参加新农合的患者或家属。

四、申请条件

县外住院产生医疗费用,需通过新农合报销。

五、申报材料

住院患者医学诊断证明书、全病历复印件、机打收费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清单、转诊转院审批表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医疗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由初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费用进行审核,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主管主任、主任再次审核签字,之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字领取补偿款。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310-352317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司永超 科室:妇幼服务健康科 联系电话:3516013



8、孕产妇叶酸发放项目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二、承办机构:

魏县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三、服务对象:

准孕妇女、孕产妇

四、申请条件:

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妇女。

五、申报材料:

登记姓名、直接领取。

六、服务流程:

市卫生局下发叶酸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下发叶酸至各卫生院---卫生院发放叶酸至村卫生室---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妇女到村卫生室登记信息并领取叶酸。

七、办理时限:

随时发放、登记。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咨询电话:3521830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司永超 科室:妇幼健康服务科 联系电话:3516013



9、农村孕产妇补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二、承办机构:

魏县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三、服务对象:

农村户口孕产妇。

四、申请条件:

农村户口孕产妇。

五、申报材料:

(1)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出院结算单或住院发票(3)诊断证明。

六、服务流程:

(一)在县内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申请人向所在县内定点住院分娩医疗机构提交如下材料:(1)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出院结算单或住院发票;(3)诊断证明;---县内医疗机构实行垫付,出院即可领取。

(二)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申请人向卫生局妇幼服务健康科提供如下材料:(1)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出院结算单或住院发票;(3 )诊断证明。---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审查资料---农村孕产妇补助每两个月申请一次,妇幼健康服务科将名单报卫生局财务股并提出资金申请---财务股向县财政局申请孕产妇补助资金---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至卫生局财务股---卫生局妇幼股通知申请人领取。

七、办理时限:

孕产妇补助每2个月向财政局申请资金一次,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至卫生局财务股,由妇幼服务健康科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卫生局妇幼服务健康科。

咨询电话:3521830




2、布鲁氏菌病防治流程图

常规监测、加强管理

重点人群筛查、主动筛查和门诊筛查、抽血、登记、阳性上报并管理、定期回访

准确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对每例布病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将个案调查表主要内容录入河北省布病数据库

重点人群防治干预,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对大众和重点人群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1、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图


4、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流程图



5、县外就医转诊审批办理事项

1  适用范围

办理县外非定点直报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的农民

2  窗口职责

负责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办理

3  工作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1


4  申报材料

4.1 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一寸免冠照片1张;

4.2  因急诊直接住院的,需所住医院诊断证明;

5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6、新农合参合人员补办医疗证事项办理流程

1  适用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全县农民群众

2  窗口职责

负责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办理

3  工作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1


4  申报材料

4.1  身份证或户口本;

5  承诺时限

即时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县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事项

1  适用范围

办理县外非定点直报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的参合农民

2  窗口职责

负责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办理

3  工作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1


4  申报材料

4.1  经批准到县外就诊的转诊审批表;

4.2  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4.3  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收费票据及费用总清单;

4.4  外伤附乡、村两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非责任伤害证明;

5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流程图


9-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办理流程图


9-2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办理流程图



(编辑:党政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