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卫生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 卫生局 联系人: 科室: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服务对象 | 办事依据 | 是否 收费 | 承办科室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 魏县疾控中心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 否 | 急传科 | 3532233 | |
2 | 布鲁氏病防治 | 魏县疾控中心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河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方案》 | 否 | 地病科 | 3532282 | |
3 | 预防接种 | 魏县疾控中心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重点人群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否 | 计免科 | 3532229 | |
4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 | 群众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 否 | 项目办 | 351601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服务对象 | 办事依据 | 是否 收费 | 承办科室 | 联系方式 | 备注 |
5 | 新农合县外就医转诊审批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参合农民 |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 否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3523179 | |
6 | 新农合医疗证补办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参合农民 |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 否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3523179 | |
7 | 新农合县外就医费用报销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参合农民 |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 否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3523179 |
8 | 孕产妇叶酸发放 | 卫生局妇幼科 | 孕产妇、准孕妇女 |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 否 | 妇幼科 | 3521830 | |
9 | 农村孕产妇补助 | 卫生局妇幼科 | 农村孕产妇 |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 否 | 妇幼科 | 3521830 |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燕志高 科室:魏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3532233
1、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承办机构
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科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的服务人口
四、申请条件
法定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发生流行
五、申报材料
发病的时间、地点、人数和病种及主要症状。
六、服务流程
发现传染病后及时登记,按规定时间及时逐级上报,根据病种和发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承诺办理时限:根据病种和疾病流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可咨询。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 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燕志高 科室:魏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 3532233
2、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
一、办理依据
根据河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方案
二、承办机构
地方病科。
三、服务对象
1.养殖;2.屠宰;3.放牧;4.贩运牲畜;5.皮毛加工;6.乳肉加工;7.兽医等重点人群。
四、申请条件
1.养殖;2.屠宰;3.放牧等重点人群。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抽血、化验。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魏县疾控中心地方病科。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燕志高 科室:魏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3532229
3、预防接种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二、承办机构
魏县疾控中心计免科。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四、申请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年龄
五、申报材料
接种凭证。
六、服务流程
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承诺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353222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李英俊 科室:项目办 联系电话:3516013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落实“河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冀卫农基〔2009〕41号文
二、承办机构: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
四、申请条件:
城市或农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此项服务。
五、申报材料:
无需其他材料、带身份证即可。
六、服务流程:
七、办理时限:
随时服务,随时记录在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上级有专项服务资金,群众无需花钱。
九、咨询方式: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均可服务。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张洪海 科室:合管中心 联系电话:3523179
5、新农合县外就医转诊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二、承办机构
新农合驻行政服务中心转诊备案窗口。
三、服务对象
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群众。
四、申请条件
到县外住院的参合患者。
五、申报材料
医疗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六、服务流程
患者或家属提供材料,转诊备案窗口出具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310-352317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张洪海 科室:合管中心 联系电话:3523179
6、新农合医疗证补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二、承办机构
新农合驻行政服务中心初审窗口。
三、服务对象
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群众。。
四、申请条件
新农合医疗证丢失。
五、申报材料
户口本。
六、服务流程
由补办人提供本户户口本,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后补办。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310-352317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张洪海 科室:合管中心 联系电话:3523179
7、新农合县外就医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魏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偿方案》(魏政字〔2016〕67号)。
二、承办机构
新农合驻行政服务中心初审窗口。
三、服务对象
参加新农合的患者或家属。
四、申请条件
县外住院产生医疗费用,需通过新农合报销。
五、申报材料
住院患者医学诊断证明书、全病历复印件、机打收费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清单、转诊转院审批表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医疗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由初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费用进行审核,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主管主任、主任再次审核签字,之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字领取补偿款。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310-3523179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司永超 科室:妇幼服务健康科 联系电话:3516013
8、孕产妇叶酸发放项目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二、承办机构:
魏县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三、服务对象:
准孕妇女、孕产妇
四、申请条件:
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妇女。
五、申报材料:
登记姓名、直接领取。
六、服务流程:
市卫生局下发叶酸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下发叶酸至各卫生院---卫生院发放叶酸至村卫生室---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妇女到村卫生室登记信息并领取叶酸。
七、办理时限:
随时发放、登记。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咨询电话:3521830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魏县卫生局 联系人:司永超 科室:妇幼健康服务科 联系电话:3516013
9、农村孕产妇补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邯郸市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卫字)【2016】29号)
二、承办机构:
魏县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三、服务对象:
农村户口孕产妇。
四、申请条件:
农村户口孕产妇。
五、申报材料:
(1)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出院结算单或住院发票(3)诊断证明。
六、服务流程:
(一)在县内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申请人向所在县内定点住院分娩医疗机构提交如下材料:(1)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出院结算单或住院发票;(3)诊断证明;---县内医疗机构实行垫付,出院即可领取。
(二)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申请人向卫生局妇幼服务健康科提供如下材料:(1)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出院结算单或住院发票;(3 )诊断证明。---卫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审查资料---农村孕产妇补助每两个月申请一次,妇幼健康服务科将名单报卫生局财务股并提出资金申请---财务股向县财政局申请孕产妇补助资金---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至卫生局财务股---卫生局妇幼股通知申请人领取。
七、办理时限:
孕产妇补助每2个月向财政局申请资金一次,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至卫生局财务股,由妇幼服务健康科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卫生局妇幼服务健康科。
咨询电话:3521830
2、布鲁氏菌病防治流程图
常规监测、加强管理
↓
重点人群筛查、主动筛查和门诊筛查、抽血、登记、阳性上报并管理、定期回访
↓
准确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对每例布病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
将个案调查表主要内容录入河北省布病数据库
↓
重点人群防治干预,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对大众和重点人群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1、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图
4、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流程图
5、县外就医转诊审批办理事项
1 适用范围
办理县外非定点直报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的农民
2 窗口职责
负责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办理
3 工作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1
4 申报材料
4.1 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一寸免冠照片1张;
4.2 因急诊直接住院的,需所住医院诊断证明;
5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6、新农合参合人员补办医疗证事项办理流程
1 适用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全县农民群众
2 窗口职责
负责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办理
3 工作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1
4 申报材料
4.1 身份证或户口本;
5 承诺时限
即时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县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事项
1 适用范围
办理县外非定点直报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的参合农民
2 窗口职责
负责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办理
3 工作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1
4 申报材料
4.1 经批准到县外就诊的转诊审批表;
4.2 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4.3 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收费票据及费用总清单;
4.4 外伤附乡、村两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非责任伤害证明;
5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流程图
9-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办理流程图
9-2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