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699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23号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6

(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23号
案件名称河北**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决定书文号(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23号
相对人名称河北**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25日,对河北**公司进行检查发现:1、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实施机关魏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21日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