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652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冀邯魏)应急罚[2022]防005号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6

(冀邯魏)应急罚[2022]防005号
案件名称魏县**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决定书文号(冀邯魏)应急罚[2022]防005号
相对人名称魏县**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34**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1日对魏县**公司进行执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由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认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实施机关魏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2.6.13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