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6677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名称:魏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01-04

魏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县公开办相关要求,我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制定了发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二是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和“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加大对保密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计算机、电子邮件的收发管理,消除泄密隐患,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杜绝泄密现象发生。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和行政服务指南。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等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尤其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各股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规范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中心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以下6条情形不予公开,分别为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2、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本部门提供的;3、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前造成不当侵害的;4、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引起消极后果的;5、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公开的其他情形;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单位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分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魏县司法局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