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753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魏安办〔2021〕13号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2021-04-23

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武安市“2.24”事故教训和其它县(区)近期系列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自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区域、部位和环节,痛下决心、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形成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邯郸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执法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把防范事故作为执法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执法行动责任体系,细化执法分工,做到精准执法、严格执法。

(一)共性执法重点内容

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强化安全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安全生产必查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机构专项大整治、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并定期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的投入情况。

二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报告内容是否缺项、报告引用法规标准依据是否准确,对执法现场发现评价内容弄虚作假、评价与现场不符,依法对中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照程序建议发证机关撤销其资质

三查各企业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已经通过标准化验收的企业进行执法,发现安全生产现状与评定等级不符的,取消标准化认定并降低企业诚信等级

四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专项督导执法检查,重点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要求进行演练,发现应急救援预案弄虚作假、照搬照抄、形同虚设,不进行应急演练或演练记录弄虚作假,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足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罚

五查发生过事故的“问题”企业。综合评判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加强责任落实、改进安全管理情况,注重企业隐患排查能力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有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违法行为。

(二)行业执法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一是要严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上岗。加强操作工岗前培训,严防不培训就上岗、持假证上岗;二是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力度,对排凝的设备要及时采取保温和伴热措施,对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查频次,切实做好防凝、防泄漏工作;三是要加强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其正常有效;四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各种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五是要检查应急值守。查看领导在岗带班情况及应急演练,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企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查看“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城市公交企业所属运营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和状态情况;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建筑施工: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持证上岗情况;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等排查情况;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牵头,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冶金冶炼:重点检查煤气、氢气、氨气、氯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情况,突出对冶金企业通风、受限空间施工及作业管理,冶金炉、高压配电柜等重点高危设施设备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盛装、吊运、浇注环节安全,特别是炉窑本体、水冷元件、起重机、铁水包、钢水包、渣罐以及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安全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涉氨制冷企业制冷系统、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台帐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县工企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城市燃气:严查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行为,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企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特种设备:加强对物流仓库、危险化学品存储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电梯使用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县工企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旅游安全:一是加大对景区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旅游项目等高风险运营场所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二是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整治,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设施的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是否建立完善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报警监控系统,加强景区(点)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检查。四是强化旅行社安全整治,对景区是否落实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警示,对线路进行安全评估的情况开展排查治理。(县文广旅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队、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其他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执法方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自即日起到2021年7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即日起到2021年420日前)

1.制定本乡镇(街道办)、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各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明确执法工作时间表、任务图,确保执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1年419-720日

1.各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对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成立执法检查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不间断开展执法。及时分析情况,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2.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依据职责分工,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协同执法、帮扶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模式,强化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创新执法、高效执法,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以从严执法、从重处罚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通过大力度、高频次执法检查,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回头看”和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721日-7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回头看”,对执法检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积极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健全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方案、亲自组织力量、亲自参与检查、亲自跟踪督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分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雷霆”行动顺利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强化执法监察,严打重处促成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本级、本部门执法检查,对重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执法效果。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利用“十个一批”惩戒措施,约谈企业负责人、媒体曝光等方式,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采取降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列入“黑名单”以及停电、查封扣押设备设施等强制措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问责,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于每月26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1个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反面典型,县安委办汇总后在县主流媒体进行曝光。

(三)强化宣传引领,按时反馈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旬汇总、月通报”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每旬第一个工作日前将本级、本部门上一旬集中执法“雷霆”行动情况数据(见附件)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每月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落后的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施约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于8月1日前将集中执法活动总结经本级、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安委办,经县安委办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委、县政府。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情况旬统计表

单位:                                                               2021年4月   日

序号

成立执法组

带队领导

累计检查企业数

累计发现隐患数

累计立案数

累计处罚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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