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8093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2019-12-23

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




魏安办〔2019〕52号


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魏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月16日





魏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维护全县火灾持续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办《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发动组织全社会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大型综合体、老旧住宅、建筑施工现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九小”场所、集贸市场、农村(社区、小区)等十二类易发、频发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找准“小火亡人”事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按照《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十条规定》要求,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逐个院落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十二类场所单位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要督导指导村(居)委会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众“邻里守望”制度,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切实降低农村、社区亡人火灾发生几率。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的十二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要求,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作坊,由所辖公安派出所落实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以及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排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置。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安装应急广播、独立式烟火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各重点场所单位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线路检测、一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持续推进“双代”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县发改、住建、公安、市监、应急管理、电力、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深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把好产品质量、工程施工质量、设施运行安全等环节,督促燃气、电力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各类风险管控措施。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省“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节点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县公安、文广新旅、市监、应急管理、发改、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排查整治力度,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农村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频发的特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两委”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在村民、居民活动中心或醒目位置设置村(居)民防火公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村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实施夜间巡查,帮助指导失能独居、智障残障人员以及赤贫家庭等重点人群居住场所阳台、楼道、灶台等进行清理,规范柴草堆垛与村民住宅的堆放距离,及时改造危旧电器线路,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和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熟悉演练,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作战体系,健全县住建、财政、水利、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卫健、气象、民政、电力、燃气等行业部门与消防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健全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

(三)强化消防宣传力度

1.加强社会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2.加强安全提示。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以及“电代煤”、“气代煤”和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县消防大队要依托消防科普基地、消防站等固定阵地对外开放,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学习;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户外视频、微博微信、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魏县消防”微信平台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2月2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工作督查,社会单位和社区、村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逐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严肃依法查处消防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完善各项消防基层基础设施。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确保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至3月底)。各级各部门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按照《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采取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一)乡镇政府(街道办)职责及任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并组织落实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各牵头部门职责及任务

1.县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和“三合一”等区域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服务,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3.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4.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灾物资储备、优抚医院、光荣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社区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5.县发改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成品油流通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医院、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各中心院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本系统医护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县宗教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宗教场所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8.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查处行业内消防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做好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应撤销或降低等次。

9.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和完善住宅小区(包括零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消防方面的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不予审批。

10.县交通局、交警队要切实加强公交汽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和危险品运输等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与县住建、公安、消防、市监、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依据依法不予审批;对违章生产、违章搭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2.县供电公司负责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使用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并向单位和个人用户发放安全用电、用气手册,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消防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电气火灾防范整治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职责及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考评、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形成执法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职责,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营造强大声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县委、县政府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严格督导考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小火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有关部门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自2020年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2020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电子邮箱:wx3520000@126.com wxxfdd@163.com

人:王海涛 3520000

封占北  5203775

2019年今东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